4.第二次合约

4.第二次合约

人类的拯救史开始于上帝的普遍恩典,就是洪水之后上帝与人和“一切活物”(9:10)的合约。这虽然是第二次合约,但因为首次使用“合约”(běrîth)这一重要术语,大多数人理所当然地把这次合约理解为第一次。这次合约表现了以后合约的三项基本特征。

首先,合约是上帝的恩典。挪亚一走出方舟,就“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向耶和华献燔祭。“耶和华闻那謦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第二次合约是上帝对挪亚的信所作的奖赏,《新约》的见证是:“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希伯来书11:6)。但是,上帝知道,即使经过洪水的惩罚,人也不会改过自新。上帝说:“尽管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活物了”[44](8:21)。“尽管……也不”的句式表明,这一庄严承诺是白白赐予的恩典。

其次,第二次合约有记号——彩虹,以这一人人可见的自然现象为记号,象征着惠及全人类和自然界的普遍恩典。普遍恩典包括两部分:一是上帝重申的祝福:“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9:6),“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二是上帝规定的自然法则和秩序:包括自然界有规则运行:“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8:21—22);免除全球大灾难:“不再有洪水毁灭地”(9:11);自然界盛产“活着的动物”和“菜蔬”(9:3)作人的食物。

最后,人在合约中要履行自身义务。第一次合约中乱伦禁忌的义务涉及生命的繁衍,这次合约规定的义务要求尊重生命:“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9:4)。这一命令不但要改变人类茹毛饮血的原始习俗,而且要求爱护人的生命:“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9:5)。洪水之后,吃人的大型凶禽猛兽灭绝,然而人类仍在自相残杀。尽管如此,人类的杀戮受文明准则的约束,不至于自行毁灭。圣经描述的合约,揭开了世界文明的普遍准则起源,那是上帝下达保护生命、禁止滥杀无辜的神圣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