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经本体论

1.圣经本体论

新约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本体(hypostasis)。”[3]这里的“信”即启示,“本体”即上帝,因此新约接着说:“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代(aiōnas)是藉神的话(rēmati theou),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gegonenai)的”(希伯来书11:3)。新约这段话点明《创世记》第一章的主题是圣经本体论。其中,希腊文的“世代”(aiōnas)相当于希伯来文的“来历”(tôlědhôth);“造出来”(gegonenai)相当于希伯来文的“创造”(bārā);“神的话”(rēmati theou)相当于希伯来文“神说”(ělōhîmāmar)。圣经开始叙说的创世过程显示上帝是世界的本体(本原和首要原因),这一启示不仅是圣经的开端,而且是贯穿圣经全部启示的本体论基础。

(1)上帝之言的创世

上帝说:“要有”(yěhî),现实中“就有了”(wayhî)或“事就这样成了”(wayěhî-khen)。这样的句式在圣经第一章出现4次(1:3,6,14,20)。这一句式描述了上帝以“说”(āmar)创世的特别方式,如《诗篇》作者总结说:“他说(āmar),就有(hāyāh);命立,就立”(33:9)。“说”即圣经中的“上帝之言”。从哲学上看,上帝之言的“有”或“是”(yěhî/be)和“存在”(wayěhî/it was)是前因后果。上帝之言的创世方式不但解释世界存在和存在物的原因,而且从一开始就隐含创世上帝的“耶和华”(YHWH)之名“我是”(ehyeh/I am)。

(2)创世的独有行动

上帝创世开始于“神最初创造天地”(1:1),结束于“神息了他一切创造的工”(2:3)。这里的动词“创造”(bārā),表示上帝独有的创世行动,圣经也用“造”(āśāh)和“制造”(yātsar)等词表示上帝创世造人,后两个动词同样适用于人类活动,但始终把bārā留作上帝创世的专用动词。比如,“南北为你所创造”(诗篇89:12),“谁创造这万象”,“创造诸天”(以赛亚书40:26,42:5),“耶和华创作(běrîâ,与bārā同词根)一件新事”(民数记16:30)。

(3)上帝“看为好”

上帝不但“说”,而且“看”(rāāh)。“看”是上帝对所造事物的评价,“好的”(ôbh)是对他所造事物的祝福。上帝“看……是好的”句式在圣经第一章出现7次(1:4,10,12,18,21,25,31),每一创世行动之后都有这样的评价。如果说“要有”是事实判断,那么“是好的”是价值判断。现代哲学家普遍认识到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但这只是对人的判断,而不是对神的判断。上帝创世行动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因为上帝不但是存在的原因,也是价值的来源。在此意义上可理解通常所说“真善美的统一”之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