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批回归

1.第二批回归

居鲁士和大流士的诏令中,没有批准修建耶路撒冷城墙的内容。由于没有城墙的屏障,城内居民不断受到当地人的侵害,圣殿得不到维护,宗教节日不能进行,城市陷入破落凋零。这正是以色列敌人千方百计阻止耶路撒冷城墙修建的目的。以斯拉再次详细记录波斯君臣来往的亚兰文公文(4:7—22)。

本地外族人首领伙同省长“利宏、书记伸帅要控告耶路撒冷人”,上奏“亚达薛西王”即阿塔薛西斯一世(Artaxerxes Ⅰ,465—423 BC)(4:8),其中关键罪状是:“这城是反叛的城,与列王和各省有害,自古以来,其中常有悖逆的事,因此这城曾被拆毁”(15),“他们若建造这城,城墙完毕,就不再与王进贡、交课、纳税,终久王必受亏损”(13),“河西之地王就无份了”(16),云云。阿塔薛西斯一世忙于对付埃及人的反叛,这份奏章自然引起他对犹大省可能发生反叛的戒备,他于是下令停工,“使这城不得建造,等我降旨”(21)。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即公元前458年,情况出现转机:王下令准许祭司以斯拉带领第二批以色列人返回家园(7:13)。圣经解释说,以斯拉的请求得到允准,“是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7:6)。圣经外文献告诉我们的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59年,埃及反叛者得到希腊人的金钱资助,夺取了下埃及省会孟菲斯。[39]很可能是为了得到犹太人支持,阿塔薛西斯一世派遣他信任的以斯拉,携带大批人员和金钱、物资到耶路撒冷,以加强波斯在犹大省的影响。《以斯拉记》8:2—18列举的第二批回归的以色列家族共计1744人。他们于公元前458年“正月初一日”即4月8日出发,“五月初一”即8月4日到达耶路撒冷(7:7—9)。

以斯拉出身亚伦、以利亚撒的大祭司世家,在巴比伦“定志考究遵行”(7:10)和“通达”(māhîr,“敏捷于”7:6)摩西律法书。批评者根据《以斯拉记》中只言片语,断定以斯拉是希伯来圣经的编撰整理者,甚至是“P底本”的修订者和《历代志》等被掳后作品的作者。《以斯拉记》中“考究”和“通达”可以说是以斯拉本人的自述,他把自己研究、实践圣经的范围明确限定于“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7:6)或“耶和华的律法”(10)。阿塔薛西斯一世诏书也称他“通达天上神律法大德(亚兰文gěmîr,‘完全’)”(12)。希伯来圣经的律法书、先知书和著作的分类定型于公元前5世纪,但这不能推论说公元前5世纪时“律法”等于希伯来圣经全部。约瑟夫说,5卷律法书是摩西所写,而13卷先知书和4卷“著作”是从摩西逝世到阿塔薛西斯时期的作品,而从阿塔薛西斯时期到如今写的历史,“不享有上述圣书所拥有的权威”。他明确说:“时光不断流逝,无人敢对这些圣书有所增添、删减或改动。”[40]这些话不足以肯定以斯拉是《历代志》的作者,但可断然否定他是希伯来圣经的审定者和编者。

更明显的是,以斯拉的历史地位是祭司和教师“文士”(sōphēr的意思是“教师”);他的主要任务是带头“遵行”律法、按照律法任命“士师、审判官”来“治理”百姓,以及“教训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7:25),而不是编写律法书;他带领的第二批回归队伍的主力是“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殿役)”。我们可以想象,圣殿建成后面临的一个困难是缺乏祭司和管理、服务人才。以斯拉利用阿塔薛西斯畏惧“天上的神”的心理,请求他选派圣殿急需人员供奉“天上神的殿”(7:23),“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7:6),以免“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7:23)。如果说上帝利用居鲁士和大流士的自私之心,通过他的仆人所罗巴伯和约书亚,建成第二圣殿,那么上帝利用阿塔薛西斯的自私之心,通过他的仆人以斯拉,启动了影响深远的宗教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