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沦丧和精神蒙昧

6.律法沦丧和精神蒙昧

士师时代律法中断,人们违犯律法而不知,如基甸私制以弗得,耶弗他用女儿献祭。尤为甚者,反对偶像崇拜还要受惩罚。比如,耶和华使者命令基甸拆毁偶像的祭坛,他“不敢在白昼行这事”,以色列人发现后要“治死他”(6:27,30);按照律法,被治死的应是制造和崇拜偶像的人,反对偶像崇拜的人反要被治死,律法的沦落,由此可见一斑。第17、18章的记载好像是一个滑稽剧,实际上用两个相关事例表明律法的没落和蒙昧。

法莲人米迦交给母亲1100舍客勒银子,他母亲花了200舍客勒银子私刻神像,米迦又私设神堂,私造以弗得,私立他的儿子作祭司。所有这些违法的事,都在他母亲“愿耶和华赐福与你”的意愿和把银子“献给耶和华”的名义下作出的。圣经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17:6),道出当时毫无律法可言的无知无序状态。

米迦大概知道一点祭司要出自利未人的规矩,于是向一个过路的利未人开出雇佣条件:“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17:10),这个家庭祭司充当了既当“父亲”又当“儿子”(17:11)的可笑角色,米迦却心满意足地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13)。

圣经第二次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18;1),接下来记述更为荒谬的事。由于“亚摩利人强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们下到平原”(1:34),但支派逐渐失去北方山区辖地(18:1)。他们派出探子到以法莲山地寻找住处,发现了米迦家的神像和祭司,如获至宝。600名但族士兵抢走米迦家的雕像、铸像和以弗得,又利诱米迦的家庭祭司说:“我们必以你为父、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还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这个假祭司“心里喜悦”,加入他们行列(18:18—20)。这批人在平原上夺取了西顿人的一个城市,更名为但城。圣经记载:“神的殿在示罗多少日子,但人为自己设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31)。但人不到示罗崇拜约柜,却在自己地盘崇拜来历极为可笑的神像,这是何等蒙昧。

但族人大概后来辞退了那个假祭司,立“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约拿单和他的子孙,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掳掠的日子”(18:30)。最后这一句被圣经批评者作为《士师记》写于被掳后时期的证据,殊不知,这句中“遭掳掠的日子”,与下句中“神的殿”即约柜在示罗的“日子”(18:31)相呼应,充其量只能证明《士师记》写于约柜遭非利士人掳掠(撒母耳记上5:11)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