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祭祀

3.祭祀

以色列人铸拜金牛犊的背叛,暴露他们罪根不除,恶习难改。只是在逾越节纪念耶和华的赎罪,远不能把他们从罪中赎出。耶和华于是指示他们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实行的祭礼。《利未记》第1章至第7章规定这些祭礼的名目和程序,全是耶和华在“会幕”或以后建好的帐幕中对摩西的“晓谕”,摩西把耶和华的话记录成祭祀的礼仪之书。

祭礼的基本模式是“赎罪—感恩”,祭礼包括:赎罪的燔祭,(第1章)和素祭(第2章),感恩或还愿的平安祭(第3章),祈求宽恕的赎愆祭(4:14—5:13)和补偿祭(5:14—6:7)。

这些祭礼依赖的信仰有四:第一,人的日常行为充满了罪和过错,必须用替代品向耶和华赎罪;第二,赎罪祭品不能代替人的认罪,人在祭礼中要有悔改、认罪之心,祈求耶和华宽恕人所犯的罪过;第三,耶和华有慈爱,能够接受人的代赎品和悔过之心;第四,得到耶和华的宽恕要有感恩的回报。以下略作解释。

第一,人不分贵贱贫富,罪不拘大小,都要向耶和华赎罪。无论首领还是贫民,人人平等,都是罪人,都要赎罪。代赎品的大小,视人所犯罪过的轻重和人所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小而定。罪过越大,代赎品的价值越大;人承担社会责任越大,为他赎罪的祭物价值越大。祭司和首领犯罪或有过错用公牛作赎罪礼,官长用公山羊,一般人用母山羊或绵羊羔(4:1—35);穷人可以用斑鸠或鸽代替羊,即使只交十分之一伊法的细面,祭司也要为他作赎罪祭(5:7—13)。

第二,用动物血赎罪只有象征意义。血是上帝创造的生命的象征,在祭坛上焚烧动物,洒动物的血,象征着人有悔罪之心和他那有罪的旧生命的死亡,以祈求耶和华的宽恕,并赐予他新的生命。祭物和血的象征意义是对人而言的,耶和华并不享用祭物,也不在乎祭礼的厚薄。祭物是表达人的感恩和认罪之心的物质载体,没有物质载体,人心不能表达出来;但如果没有虔诚之心,物质载体毫无意义。耶和华给人的启示是:“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公羊的血呢?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诗篇50:13—14);“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51:16—17)。

第三,耶和华说:“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出埃及记22:27)。耶和华的慈爱不但表现在赐予合约,信守合约,拯救他的子民;而且表现在宽恕他们的罪恶。只要以色列人通过祭礼哀求耶和华的饶恕,主持祭礼的祭司都要这样表达耶和华的赦免:“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利未记6:7)。

第四,得到宽恕赦免的人的感恩祭祀,或“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7:16)。还愿或回报祭物不拘多少,即使“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14),也可表达感激之心。“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可在当天吃(15)。感恩的最好方式是履行耶和华“要爱人如己”(19:18)的教导,让其他人也分享到耶和华之爱。求告上帝的人对同样需要上帝帮助的人有爱心,上帝就赐予他更多的爱。正如先知所说:“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漂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那时你求告,耶和华必应允,你呼求,他必说:我在这里”(以赛亚书5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