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贪欲的恶语

2.贪欲的恶语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度过出埃及后的第一个逾越节(9:1—14)之后,开拔踏上新的征途。出发时阵营严整(民数记第2章),银号嘹亮(10:1—10),纪律严明(第5章),族长依次向耶和华祭献(第7章),帐幕和云彩交相辉映(9:15—23)。这些场面是经过西奈山整顿之后的新气象,但人的罪性难移,征途中危机四伏。

正如以色列人过红海三天后即发怨言(出埃及记15:22),从西奈山出发三天(民数记10:33)之后,到达他备拉这个地方,“众百姓发怨言”(11:1)。如果说立约之前耶和华体谅百姓五次发怨言,基本上每次有求必应,那么经历了立约、山下反叛和反复教育之后,百姓仍要发怨言。“耶和华的耳中”听到“恶语”,就“怒气发作,使火在他们中间焚烧”(11:1)。由于百姓的“哀求”和摩西的“祈求”,火才熄灭(2)。

但是,百姓并没有接受教训,“他们中间的闲杂人大起贪欲的心”,他们回想在埃及“不花钱就吃鱼”,有“黄瓜、西瓜、韭菜、葱、蒜”(11:5),而现在没有肉吃,仅有的吗哪“滋味好像新油”(11:8),不是他们喜爱的膏粱厚味。对他们而言,埃及的奴隶比旷野的上帝子民更舒适,口腹享受比上帝恩典更重要。耶和华鄙视、厌恶他们,让贪欲之人自食恶果。耶和华的计策是这样的:刮起大风,吹得海上鹌鹑铺天盖地而来,跌落在以色列人面前,饕餮之徒贪得无厌,撑得食管满胀胃破裂,“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11:33),肉从他们的“鼻孔里喷出来”11:(20),一命呜呼。圣经记载耶和华常用满足恶人欲望的方法惩治罪恶,发生在“基博罗哈他瓦”(“贪欲之人的坟墓”)悖逆是人类难忘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