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扫罗被立为王
扫罗是基比亚人,基比亚是便雅悯支派与其他支派内战的肇事地,从这里挑选出第一个君王,具有团结和平衡各支派的意义。扫罗自称“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悯人”(9:21)。他身材伟岸,“至小”(qāmān)指他出身基比亚人的卑贱地位,如“哈拿之歌”所预言,耶和华“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为君王(2:8)。“粪堆”指扫罗被人鄙视的社会地位,“穷乏”指他四处寻找丢失驴而未果的困境。扫罗计划拜见撒母耳求问驴子的去向。扫罗到来的前一日,耶和华指示撒母耳:“明日这时候,我必使一个人从便雅悯地到你这里来,你要膏他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他必救我民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因我民的哀声上达于我,我就眷顾他们”(9:15—16)。撒母耳到城外迎接扫罗,耶和华指认迎面来的人说:“看哪,这人就是我对你所说的,他必治理我的民”(9:17)。这些话说明,以色列君王的正当性从一开始就来自上帝的拣选,代表上帝眷顾、治理和拯救“我民”。
耶和华的拣选意愿并不自动生成合法的君王。圣经记载扫罗经过四道程序,才能成为合法的君王。第一道程序是先知的膏立。撒母耳说:“耶和华膏你作他产业的君”(10:1);这里的“君”不是王,而是耶和华产业的治理者(nāghîdh)。第二道程序是先知们的拥戴;撒母耳指示扫罗在何时何地在何情况下“遇见一班先知从邱坛下来,前面有鼓瑟的、击鼓的、吹笛的、弹琴的,他们都受感说话”,扫罗将“趁时而作”,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10:2—7),加入了先知运动。第三道程序是掣签,撒母耳在以色列众支派代表面前用掣签挑选出扫罗(10:20—21);掣签和祭司用乌陵、土明询问上帝一样,应由祭司主持,结果由祭司阶层认可。第四道程序是民众拥戴,众民就大声欢呼说:“愿王万岁!”(10:24)
圣经记载立王的最初程序表明,上帝认可的王权合法性必须得到先知、祭司、民众和军队四股力量的制约、认可和支持。在现代民主制三权分立的设计之前,圣经中已有四种社会力量相互制约的启示。即使在现代政治体制中,圣经传统的痕迹犹存。施米特说:“中世纪创造了一批代表人物:教宗、皇帝、僧侣、商人。天主教会是这种创造能力的唯一残存至今的实例。有一学者曾谈及四大残存支柱:英国贵族院、普鲁士总参谋部、法兰西学院和梵蒂冈。”[8]施米特倡导天主教的政治神学,却不谈圣经的依据。他所说的中世纪传统的起源可追溯到圣经记载以色列王国诞生之时,梵蒂冈并不是这一传统的仅存力量,它只代表圣经中的祭司阶层;而圣经中的以色列公会和各支派长老是“英国贵族院”的雏形,以色列军队的现代形式是“普鲁士总参谋部”,法兰西学院作为“知识分子”代表,充当没有上帝的现代先知角色。令人惊异的是,经过数千年的保留、转型和蜕变,曾经支撑以色列王国的先知、祭司、民众代表和军队这四支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依然是现代政治体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