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的宗教改革

2.以斯拉的宗教改革

犹大人宗教改革历来均以祭司阶层为主力,以圣殿为中心。以斯拉率领祭司和利未人的第二批回归队伍,在第二圣殿展开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这次改革的主题是悔改认错,而改过的由头是回归的以色列人中不少人娶外族妻子,效法外族人“行可憎的事”(9:1),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9:2)。以斯拉深感此事罪责重大,“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9:3),当晚向耶和华献赎罪祭,作长篇悔罪祈祷(9:6—15)。在场的“众民无不痛哭”(10:1)。

三天之后,首领和长老在圣殿广场(birěchôbh)召集所有回归人员大会。“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即12月时节,民众在冬雨中“战兢”(10:9)。以斯拉要求民众认罪,按照律法规定,与外族人和外族妻子“离绝”(11)。“会众都大声回答说:‘我们必照着你的话行’”(12)。

会后,各宗族的族长花了两个月时间,“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数”(10:17)。以斯拉一一登记这111家的姓名(10:18—44)。但以斯拉没有说这些人是否都按祭司长原先的要求“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10:3)。看来没有做到,只有5家祭司“休他们的妻”,并各献一只公绵羊赎罪(19)。

圣经批评者认为离弃外族妻儿子女的要求不但不现实,而且不合理,表明以斯拉是“不妥协的分离主义者”,与同时期成书的《历代志》中的“国际主义”格格不入。[41]伯莱特为以斯拉辩护说,如果没有如此严厉的排他性,犹太人可能早就和西亚其他古代民族一样,在民族熔炉中丧失民族认同。[42]从《尼希米记》(13:26)和《玛拉基书》(2:10—16)申明的理由来看,当时反对异族通婚的宗教改革吸取所罗门以来的历史教训,旨在杜绝偶像崇拜的外族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