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族父年代考
批评者否认圣经历史记载是信史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族父的年龄不可信:亚伯拉罕活到175岁,他100岁时还能与90岁的撒拉生以撒,140岁以后还能与后妻生6个儿子;撒拉65岁和90岁时仍有美丽动人的容貌:以撒活到180岁,雅各活到147岁,也难以令人置信。
为了解决关于族父年龄的疑难,有必要在圣经记载的蛛丝马迹中,对族父年代进行考证。考证的目的不仅要精确知道族父的实际年龄,而且要根据圣经内的见证,说明族父年代对今人的启示。
(1)圣经年代学的一般特点
我们在解释亚当谱系时解决了三个困难问题:第一,谱系中的名称不是祖先的个人专名,而是以他为始祖的氏族的公名;第二,“××生××”的句式不是在说生育,而是在说从父子两个部落的分离;第三;洪水之前的“年”不等于按照日月运行精确测定的日历年,“年”在那时是一个比现在的“年”更长的时间记数单位。
上述第三个特点在洪水之后已不复存在,那时所说的“年”与现在并无区别。但族父时代仍保留了前两个特征。比如,耶和华向亚伯拉罕预示,他的后裔要在异地受苦“四百年”,“到了第四代”,才返回迦南地(15:13,16)。《出埃及记》记载的从雅各的儿子利未(经哥辖和暗兰)到摩西的谱系正好是四代。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四百三十年,“一代”平均一百三十多年,表示一个氏族存在的时间,而不是一个人的一生。
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一个氏族消失的速度比远古时代加快。在圣经的谱系中,挪亚氏族存在时间是九百五十年,而他的儿子闪的氏族是六百年,他的孙子亚法撒的氏族是四百年,再后的氏族只有二百年左右了。“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11:32),这是说他拉的家族存在的时间。以下要解释的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年龄也都是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家族的年龄,而不是个人的实际年龄。
(2)闪族的长孙过继制
历代圣经解释者都不知道闪族的一个习俗:儿子把头生子过继给父亲当儿子。直到现在,新疆哈萨克人还保留这个古俗,称作“还子”:“子女结婚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要交给男方的父母抚养,他们被视为父子和母子关系,而不是祖孙关系,孩子与自己亲生父母则成了兄弟姐妹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爷爷不让孙子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让孩子称爷爷、奶奶为‘爸爸、妈妈’。他们对待孙子就像父母对待儿子一样的关心和爱护。”[68]圣经内有这种习俗的痕迹,试举三例。
例一:闪在谱系中,拿鹤既是他拉的父亲(11:24),又是他拉的儿子(11:26)。合理的解释是:他拉过继给父亲拿鹤的儿子继承了拿鹤的名号。
例二:“拿鹤生了几个儿子:长子是乌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亚兰的父亲基母利,并基薛、哈琐、必达、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这八个人都是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生的”(22:20—23)。
例三:雅各在临死前对约瑟留下遗嘱:“我未到埃及见你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莲和玛拿西,这两个儿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缅是我的一样。你在他们以后所生的,就是你的,他们可以归于他们弟兄的名下得产业”(48:5—6)。约瑟把两个年长的儿子过继给雅各当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这两个雅各的孙子得到儿子的名分,和雅各亲生的儿子拥有同样的继承权。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以法莲和玛拿西与雅各的十二个亲生子并列为以色列人支派的近祖;约书亚分配迦南土地时,以法莲、玛拿西支派和其余十一个支派享有同等的权利(约书亚记16—17)。[69]
圣经记载过继和继承制度,可以使我们理解圣经没有记载的这样一种现象:如果一个人(B)没有男性继承人,他的父亲(A)可以从他(B)或他的兄弟(B1)过继给他父亲(A)的儿子中,指定一人(C)作为他(B)的继承人,不但继承他(B)的家产,而且继承他(B)的名号。
另外,一个家族的家主名号不变,但世代不同。因此有必要区分家主的实际年龄和家族年龄。口传历史的家族年龄采取几代家主实际年龄的累加制。比如,第一代家主在七十岁去世,不管第二代家主的实际年龄多大,他在继承家族名号时的年龄是71岁,假如他当时的实际年龄是40岁,而他在实际年龄的80岁去世时,家族年龄是110岁[70+(80-40)=110];如此累加,直到这一家族名号不复存在,就说享有这一名号的家主共活了一、二百岁。
(3)亚伯拉罕和撒拉年代考
以上所说的继承、过继制度和家族年龄计算法,有助我们揭开亚伯拉罕年龄之谜。第一次出现在圣经记载中的亚伯兰已是75岁的老人。我们说,这个亚伯兰其实是一个年轻的第二代家主,75岁只是他的家族年龄。这样说有什么依据呢?
首先可以从他拉的年龄来推算。圣经两处提到他拉的年龄:“他拉活到七十岁,生了亚伯兰、拿鹤、哈兰”(11:26);“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就死在哈兰”(11:32)。他拉在70岁之前生亚伯兰,亚伯兰离开他拉家族时75岁,此时他拉不到140岁;就是说,他拉在亚伯兰离开后活了六、七十年才去世。但《新约》中使徒司提反的见证却是,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兰。他的父亲死了以后,神使他从那里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使徒行传7:4)。不能说《旧约》与《新约》的不同记载中必定有一个是假,因为两者计算方式不同。《旧约》中的口传历史不分家主和家族年龄,而新约时代只论人的实际年龄。他拉家族有几代家主:生亚伯兰等三个儿子的那一代家主,离开吾珥,死在哈兰;他拉家族仍居住在哈兰,延续了一两代才消亡。同样,那个在父亲死后离开哈兰的亚伯兰是第二代家主。如果第一代亚伯兰在60岁左右去世,第二代在20岁左右时继承了亚伯兰的名号,那么他离开哈兰时的实际年龄约在35岁[20+(75-60)=35]。
撒莱比亚伯拉罕小9岁,如果亚伯拉罕下埃及时的实际年龄不到40岁,撒莱不到30岁,“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12:14),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圣经两次提到第二代亚伯兰的年龄:第一次,“生以实玛利时,亚伯兰八十六岁”(16:16)。按照我们的假设,他那时的实际年龄约在47岁,与夏甲生了儿子;第二次,“亚伯兰九十九岁”时,实际年龄约在59岁,“撒莱九十岁”是说撒莱的家族年龄,实际年龄约在50岁,到了“月经已断绝了”(18:11)的年龄。当耶和华应许他们来年要生一个儿子,两人都不相信,“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九十岁了,还能生孩子吗?’”(17:17)他们的实际年龄约在五六十岁,即使在现代,这个岁数的夫妻也很难生育,他们两人的疑惑很自然,很正常。即使不把“一百岁”和“九十岁”理解为实际年龄,也不影响耶和华赐予这个两代没有生子的夫妻在五六十岁生子的恩典。生以撒的前一年,撒拉50岁不到,风韵犹存,被基拉耳王“取了去”(20:2)也就不足为奇了。
亚伯拉罕两次称撒拉为妹子(12:13,20:2),并不完全在说谎。亚伯拉罕辩解说:“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他并强调说:“当神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的时候”,他们以兄妹相称(20:12—13)。一个合理的解释是,第二代家主亚伯兰是他拉第二个儿子拿鹤过继给他拉的继子,而撒莱是拿鹤与另外一个妻子所生的女儿,所以说“她与我是同父异母”,这对夫妻在血缘上是(“实在是”)兄妹。古代部落有亲上加亲的习俗,他拉家族亦不免俗,拿鹤娶他的侄女即他的弟弟哈兰的女儿密迦为妻(11:27,29)。古代婚配习俗把1/4亲缘关系作为乱伦禁忌的底线。至于摩西律法规定了更严格的底线,那是几百年后的进化产物,不能用之衡量族父时代的伦理。
撒拉在家族年龄137岁时死去(23:1),此时她的实际年龄约在97岁。第二代亚伯拉罕死在撒拉之后,实际年龄110岁之时。即使在现在,也是罕见的高寿,耶和华的“你要享大寿数”祝福(15:15)是亚伯拉罕特别长寿的原因。
至于又娶一妻、生了6个儿子的亚伯拉罕,则是第三代家主,在世28年左右,在家族年龄175岁时,“寿高年迈,气绝而死”(25:8)。可以合理地猜测,第三代亚伯拉罕家族家主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原先要把家产传给他(15:2)。亚伯拉罕家中“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很可能也是以利以谢。他对“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的忠诚,具备继承亚伯拉罕事业和家产的资格。他死前把家族的固定资产“全都给了以撒”,“财物分给庶出的众子”(25:5—6),亚伯拉罕的名号随之消亡。
(4)以撒年代考
“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岁”(34:28),这也指以撒家族的存在时间。圣经记载暗示,以撒的生平实际上是两代人的生活。让我们在蛛丝马迹中查找隐藏的历史真实性。
以撒40岁娶利百加(25:20),利百加那时“容貌极其俊美”(24:15),可能还不到二十岁。“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25:26),利百加还不到30岁,“容貌俊美”(26:7),以至以撒要称利百加是妹妹。按我们上面的解释,亚伯拉罕是利百加祖父拿鹤的亲生子,以撒和利百加实际上是堂兄妹,以兄妹相称也不算谎言。
以扫40岁时,以撒已经100岁,“眼睛昏花,不能看见”,要在“未死之前”为儿子祝福(27:1,4)。但奇怪的是,圣经却没有说他在祝福之后死去,直到第35章,才说“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岁。以撒年纪老迈,日子满足,气绝而死”(35:28—29)。合理的解释是,第27章记载了第一代以撒在100岁时,为儿子们作了祝福式的遗嘱后死去。继承了以撒名分的第二代家主又过了80年“日子满足”的生活;他死之后,无人继承以撒名分,这个家族的年龄是180岁。第二代以撒没有得到上帝的启示,圣经因而没有记载他的事迹。
(5)雅各年代考
“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岁”(47:28),这也是家族年龄,经历两代人历史。第一代雅各在40岁时得到以撒对长子的祝福,为躲避哥哥以扫的报复,在舅舅拉班家里待了20年(31:41),娶了两妻两妾,生有11个儿子。雅各60岁以后回归故里生了便雅悯。约瑟17岁被他的哥哥们出卖时,雅各77岁左右。他的儿子欺骗他说约瑟已死,雅各悲痛欲绝(37:35),从此生活在悲痛之中。约瑟30岁左右时在埃及被法老重用,又经过7个丰年和几个荒年。此时雅各至少116岁,他仍在怀念约瑟,对大儿子说:“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下阴间去了”(42:38)。这句话暗示第一代雅各垂死前的悲哀。当他的儿子告诉约瑟还在人世时,“雅各心里冰凉”,不肯相信。“心里冰凉”(wayyāphigh libbô)表示心死之哀,旋即“心就苏醒了”(ruǎcha chāyah,45:26,27),要“趁我未死以先”与约瑟见一面(28)。雅各的愿望得以实现,在埃及歌珊与儿子相见,“以色列对约瑟说:‘我既得见你的面,知道你还在,就是死我也甘心’”(46:30)。前后这些话足以说明第一代雅各到埃及之后,全家在歌珊为法老畜牧(47:6)度过饥荒最严重的几年时间(47:12—13)。第一代雅各活到120多岁去世。
“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岁”(47:28)。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第二代雅各在埃及定居17年。法老曾下令赐予雅各“国中最好的地”(47:6),约瑟选择兰塞作雅各家族的定居地。第二代雅各对法老说:“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岁,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47:9)。“一百三十岁”指家族年龄,“我平生的年日”指实际年龄。如果说130岁是雅各的实际年龄,“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怎么也说不通。惟一合理的解释是,雅各是第二代家主,家族年龄130岁时被赐予兰塞之地,他在那里定居17年去世。第二代雅各是先知式人物,第48和49两章记载雅各临死前对子孙的祝福是先知的预言。
(6)族父年龄的启示
圣经以后记载的人的寿命在人类自然寿命极限之内。比如,“约瑟活了一百一十岁”(50:22,23),亚伦活一百二十三岁(民数记33:39),“摩西死的时候年一百二十岁”(申命记34:7)。虽是罕见的长寿,没有理由怀疑这些年岁是个人的实际寿命。[70]
圣经没有明确地区别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家族年龄和实际年龄,这种叙事方式符合当时流行的叙事方式。圣经总是用当时人能理解的方式流行。在没有文字的口传历史时代,名称是家主的世袭名称,年龄是家族业已存在的年份,这些是当时自明的习惯用法。圣经作者后来照实记录口传历史,没有另加文字说明,从而保持了原初启示的历史真实性,避免了其他民族的口传历史在转变为文字记载时经常发生的讹误、省夺、加意和歧异。后来的圣经解释者按照书面语言的习惯,以为人名和年龄都指同一个人,才造成解经难题。再后的圣经批评者望文生义,引起了更大的误解和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把口传历史的习惯用法转化为书面语言的用法,按照圣经记载中的线索,区分家族年龄与家主实际年龄,这样才能复原口传历史的真实性。
复原后的族父的实际年龄虽然比圣经记载的年龄小,但他们的生育年龄和寿命仍然超出正常水平,仍然可以显示耶和华的福佑,同时不违反自然规律。圣经承认人类寿命的自然限度:“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诗篇90:10)。族父实际寿命在一百多岁,足以证明上帝祝福的恩惠;没有必要用更长久的寿命来表明上帝的福佑。
复原后的三代族父,每一代有二或三个家主,但耶和华只向其中的一个家主显示,即,向第二代亚伯拉罕和第一代的以撒和雅各显示。其他家主在圣经历史中也有一席之地,如第三代亚伯拉罕的外族后裔是以色列人的对手;第二代以撒的住地“乃是亚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35:27),即应许之地。至于第二代雅各对子孙的最后祝福,并没有因为世代的变更而改变耶和华对第一代雅各的祝福。
圣经告诉我们第二代亚伯拉罕与第一代以撒,以及第一代以撒与第一代雅各的父子血亲关系,但没有记载其他家主的血缘。除了可以肯定他们是他拉家族或亚伯拉罕家族的成员,我们没有必要追究他们的血缘。《新约》中的见证是,强调亚伯拉罕的世代血统,反倒会掩盖上帝向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和启示。耶稣对犹太人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约翰福音8:37)。耶稣在谈到为什么他们不能听他的道时接着说:“你们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8:44—45)。耶稣又谴责那些以亚伯拉罕的血统为荣耀的犹太人继承的是祖先身体上的罪,而不是亚伯拉罕凭着与上帝相通的灵所行的事,“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8:39)。保罗也说,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马书4:16)。这些都是说亚伯拉罕与其后裔的联系在于灵,而不在于身体的遗传。既然如此,圣经有什么必要区分亚伯拉罕家族中不同家主的血缘差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