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士师的衰落

5.士师的衰落

文学批评者把《士师记》比作《奥德赛》、《伊利亚特》那样的英雄史诗[40],虽然宗教比较学的方法不可取,但这里确有一点可比之处:士师叙事和希腊史诗多为悲剧。《士师记》着墨最多的5个士师,除底波拉外,基甸、耶弗他、亚比米勒和参孙都是悲剧人物。圣经特殊之处在于指出士师的悲剧源于耶和华的灵离开了他们。

耶和华的灵一离开基甸,他便暴露出小人得志的猖狂。疏割人本是埃及居民,随以色列人出埃及(出埃及记12:37—38),漂流旷野,定居在被征服的西宏王一个城市(民数记13:27),已是以色列社会一员。基甸追击米甸王到东岸,疏割人首领没有提供军饷,基甸责打他们长老以示惩罚。但最后毁城杀人,未免残暴。基甸为报杀弟之仇杀死米甸王西巴和撒慕拿,夺其财宝(士师记8:19),又搜集敌人首级上的金耳环重1700舍客勒金子,以及米甸王的珠宝紫袍,“以此制造了一个以弗得”。按照律法,以弗得是大祭司世袭圣服,基甸私造以弗得,要本城人敬拜。这是违犯律法的“邪淫”行为。圣经说;“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网罗”(8:27),就是说基甸全家为此受到惩罚。

基甸有70个儿子,他的妾生子亚比米勒野心勃勃,称王称霸。他先拉拢母族示剑人,雇佣“匪徒”(pōchǎzîm,“流氓无赖”)杀了基甸的所有儿子,只有小儿子约坦逃脱。示剑人拿当地巴力庙里供银资助亚比米勒,又在“示剑橡树旁的柱子那里,立亚比米勒为王”(9:6)。“柱子”(mutstsābh)的意义可能是“石栓”或“石头”[41],示剑的这块石头可能是约书亚当年誓言的见证:“倘或你们背弃你们的神,这石头就可以向你们作见证”(约书亚记24:27)。

亚比米勒“治理”以色列人3年,名义上可算作士师。耶和华非但没有给他圣灵,反而“使恶魔降在亚比米勒和示剑人中间”(9:23)。恶人之间的邪灵势不两立,亚比米勒和示剑人相互利用的关系不能长久。圣经记载,示剑人对亚比米勒“诡诈”和“抢夺”,迦南人“以别的儿子迦勒”[42]在示剑人和亚比米勒之间挑拨离间,邑宰西布勒和亚比米勒阴谋策划,形象地表现恶人之间尔虞我诈。其结果是两败俱伤:亚比米勒烧了示剑人的城,杀了他们的士兵和1000名男女;但在进攻城楼时意外地被一个妇人用一块磨石砸破脑袋,屈辱地自杀。圣经总结说,“亚比米勒向他父亲所行的恶”和“示剑人的一切恶”,都得到“上帝的报应”(9:56—57)。

耶弗他出身匪徒(11:3),愚昧无知、不懂律法是他的悲剧所在。他向耶和华许愿,如果战胜敌人,“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11:31)。希伯来原文“无论什么”(asher)是阳性的不定代词,既可指人,也可指动物。[43]出乎意料的是,他的独生女先出来迎接他。耶弗他认为应按照许愿把女儿献为燔祭。他不知道律法规定“许愿献的、甘心献的”(申命记12:17),指什一税之物,向耶和华还愿是众人共享食物的欢庆,而且“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申命记12:23)。他更不知道律法严禁用儿女献祭,这是“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迦南恶俗(申命记12:31)。耶弗他只知外族人还愿的宗教习俗,不懂还愿的律法,白白牺牲了独生女性命。“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11:40)。她们为不懂律法的悲剧哀哭,并不意味圣经认可耶弗他的愚昧。

参孙的悲剧起于迷恋非利士女子,“喜悦她”(14:3,7)。耶和华的灵通过参孙的爱情起作用,为报复非利士人歧视[44]、夺妻和杀妻之恨,参孙接二连三击杀非利士人。此后,参孙与迦萨的妓女(可能是非利士人)同居,又“喜爱”妇人大利拉。大利拉可能不是非利士人,但生活在非利士人控制区,受他们利诱,打探参孙力大无比的秘密,三次都没有成功。参孙的致命弱点是忍受不了爱人撒娇,他的妻子曾用“你是恨我,不是爱我”(14:16)的娇嗔逼他说出谜底;大利拉使出“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16:15)的杀手锏,逼他说出秘密在于拿细耳人不剃头发。大利拉剃去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16:19)。参孙在战场上没有被打败,却死于“美人计”的温柔一刀。参孙的悲剧不能用“英雄难过美人关”的俗套来解释,圣经的概括甚为精当:“大利拉使参孙枕着她的膝睡觉……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