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王室悲剧
发生在大卫和他的儿子,以及他的子女之间的恩怨情仇,验证了大卫杀乌利亚必遭四倍报应的咒诅。[33]大卫和拔示巴的头生子生下七日后夭折,这是耶和华的第一次打击。随后,刀剑之灾落到大卫另外三个儿子头上:大王子暗嫩强奸妹妹他玛(13:11—14),被三王子押沙龙所杀(13:28—29);押沙龙篡夺王位被杀(18:15);四王子亚多尼雅被所罗门所杀(列王纪上2:25)。
圣经比在其他任何地方更详细地记录大卫宫廷内的暴力和阴谋,是为了留下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启示,虽然没有人不是罪人,但掌握权力的人受更大诱惑,有犯罪的更多机会和更大能力,因此犯罪的后果更加严重。
(1)快意情仇
暗嫩是大卫在流亡期间与耶斯列人亚希暖所生长子(历代志上3:1),也许在旷野环境中养成粗鲁和无节制性格。他玛是大卫和亚比该所生女儿,如同母亲一样“美貌”(撒母耳记下13:1)。暗嫩垂涎他玛美貌,达到“忧急成病”地步(13:2)。他的堂哥“约拿达为人极其狡猾”(3),向这位“王的儿子”谄媚,为暗嫩策划强奸妹妹的诡计。暗嫩装病,央求大卫派他玛来探视。他玛来到他的卧房,“他便拉住他玛”,强迫与她“同寝”(13:11)。他玛的哀求欲以人伦道德和利害关系阻止暴行:“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当这样行,你不要作这丑事。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盖我的羞耻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归你”(13:12—13)。最后一句说明大卫平时何等娇惯这位大王子。暗嫩凭着“力大”,就“玷辱她”(14)。圣经用“玷辱”( m')一词描写三次强奸事件(创世记34:2,士师记19:24),每一次强奸者都受到被杀的惩罚。
发泄之后,“暗嫩极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爱她的心更甚”(13:15)。先前的“爱”(13:1)不过是兽欲而已。暗嫩不顾他玛的哀求,把她赶出门。“他玛把灰尘撒在头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一路抱头哭喊,丑闻传遍宫中。大卫知道后,只是“发怒”(21)而已。他玛的哥哥押沙龙“恨恶”(13:22)暗嫩,但表面不动声色,“定意杀暗嫩”(32)。
二年之后,押沙龙在耶路撒冷北端山上的巴力夏琐[34],举行剪羊毛的庆祝活动,大卫同意暗嫩和众王子参加。“巴力夏琐”是以色列史上的“鸿门宴”:“暗嫩饮酒畅快的时候”,押沙龙一声令下,众仆人一拥而上杀死他;众王子“骑上骡子,逃跑了”(13:29)。押沙龙逃到外公“基述王亚米忽的儿子达买”(13:37)处避难。[35]
(2)不教之过
大卫是儿女情长之人。大卫和拔示巴的头生子病重时“终夜躺在地上”(12:16),“禁食哭泣”(12:22);此次王子相残,大卫先“撕裂衣服,躺在地上”(13:31),继而“放声大哭”(13:36),以后“大卫天天为他儿子悲哀”(37)。但大卫没有接受“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训,三年以后,“心里切切想念押沙龙”(13:39)。
元帅约押知道大卫爱子心切,安排“一个聪明的妇人”巧言进谏。《撒母耳记下》第14章描写她的进谏与《撒母耳记上》第25章亚比该进谏使用相同用语,比较“在大卫面前脸伏于地叩拜”和“到王面前,伏地叩拜”(25:23//14:4);“我主啊,愿这罪归我”和“我主我王,愿这罪归我和我父家”(25:24//14:9)。比较大卫的话:“我听了你的话,准了你的情面,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家吧!”和“你回家去吧!我必为你下令”(25:35//14:8)。语文学比较可以说明撒母耳死后(撒母耳记上5:1)的《撒母耳记》其余部分的作者是同一人。
但是,这两个进谏的内容完全不同。亚比该承认拿八是恶人,她劝谏大卫不要亲手报仇,以免丧失民心,可谓明智。提哥亚妇人没有谴责押沙龙不是,而要求大卫原谅押沙龙。她所借用的喻言与大卫处境没有“公度性”:喻言中母亲有充分理由要求人们原谅她那打死自己兄弟的惟一儿子,否则夫家的名号和血脉无以为继;但这不应是大卫原谅押沙龙的理由。上谏中“我主我王能辨别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样”(14:17)和“我主的智慧却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20),不止是谄媚之言,更是使大卫受亲情羁绊之绊脚石。事实证明,大卫让押沙龙返回,实属养虎为患的不智之举。约押负有怂恿迎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