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的绝望和希望
约伯并没有明说耶和华就是他的救赎主(gō)ēl)。圣经中用“救赎”一词表示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拯救,如《出埃及记》6:6,15:13,也可用来描述救赎同族人的行为,如《利未记》要求“赎回”至亲或他们的土地(25:25—17,47—54)。《约伯记》的故事发生在出埃及之前,研究者一般认为没有必要把约伯的救赎主等同为耶和华。约伯确实与耶和华没有合约关系,他不知道耶和华的慈爱,但他知道耶和华统治世界的权能和公正(12:9),是自己生死祸福的根源(1:21)。他对耶和华的知与不知,造成既绝望又有希望的悖论。
(1)约伯为什么绝望?
约伯崇拜耶和华,承认耶和华控制他的祸福(1:21)。他承认他过去美满生活的直接原因是“神待我有密友之情;全能者仍与我同在”(29:4—6),而他现在苦难的直接原因是神“向我变心,待我残忍”(30:21)。约伯不知道神为什么要向他“变心”,也不知道灾难来自何方神圣,更不知道源于撒旦向耶和华的挑战和耶和华对他的试探。但有一点他很清楚,上帝耶和华有控制所有神的绝对权能,未经耶和华的允许,任何神也不能伤害他。他不明白,上帝究竟为什么要允许神伤害他这个无辜的人,他说:“其实,你知道我没有罪恶,也无要用你的手来解救之事”[99](10:7)。他不明白赐予他生命的上帝为什么“还要毁灭我”(8),约伯问道:“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你以为美吗?”(10:3)“恶人的计谋”指允许恶灵对他实施攻击。约伯感到上帝无缘无故地怪罪他,于是祈求“不要以我为恶()al-tarshî(ēnî,和合本译作‘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为何怪罪我(和合本译作‘与我争辩’)”(2)。但他的祈求没有回音,他的身心苦难日益加重,“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3:26)。约伯陷入绝望,恨不能结束他的生命,以致咒诅他的生日。
(2)约伯的希望何在?
为了解除心灵没有止息的不安,约伯继续向上帝诉求:“惟有两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开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缩回,远离我身,又不使你的惊惶威吓我。这样,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让我说话,你回答我”(13:20—22)。“惟有两件,不要向我施行”的意思是,两件事非此即彼:或者“把你的手缩回,不威吓我”,或者“让我和你当面说话”。约伯另一处的诉求表达得更清楚:“愿他的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我就说话,也不惧怕他,现在我却不是这样”(9:34—35)。[100]
对约伯而言,耶和华不是慈爱的上帝,而是威严而公正的上帝,他请求与上帝当面说话,是要把他的冤屈上诉给上帝,要上帝亲自出面裁决。约伯使了法律语言,如“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9:22—23);“我已陈明我的案((ārakh mishěpā),知道自己有义(tsedeq)。有谁与我争论(rîbh,原意为‘诉讼’),我就情愿缄默不言”(13:18—19);“惟愿我能知道在那里可以寻见神,能到他的台前,我就在他面前将我的案件陈明,满口辩白”(23:3—4),等等。
在约伯的上诉法庭上,谁是被告,谁是见证,谁是法官?被告是直接导致他苦难的、用手“攻击我”的神(19:21)。他要与神对簿法庭。从轻里说,神攻击他是小题大做:“我岂是洋海,岂是大鱼,你竟防守我呢?”(7:12)“人算什么,你竟看他为大,将他放在心上,每早晨鉴察他,时刻试验他”(7:17—18)。从重里说,神攻击他是罚不当罪,制造冤假错案:“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9:23)。
法庭上能为约伯的无辜作证的见证者在天上:“现今,在天有我的见证,在上有我的中保(tsebhēdh,即‘证人’)”(16:19),“愿主拿凭据给我,自己为我作保。在你以外谁肯与我击掌呢?”(17:3)。
法庭的法官是谁呢?约伯最后陈述结尾的誓言可以提供答案:“神夺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着永生的神起誓:‘我的嘴决不说非义之言;我的舌也不说诡诈之语’”(27:2—4)。犹如一个上诉人在法官面前宣誓,对被告的指责,没有一点不实之词。“永生的神”在《约伯记》中只出现一次,与约伯第19章指着“我的救赎主”的誓言相参照,可知两者是同一个上帝。
这个上帝有高于神或“全能者”的、裁决人神间是非的权能,因此是约伯拯救的惟一希望:“他必杀我;我却要信任他,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这要成为我的拯救,因为不虔诚的人不得到他面前”(13:15—16)[101];又说:“在他那里正直人可以陈明案子(mishěphāt)”(23:4);“这样,我必永远脱离(pāla)我的审判(mishěpa
)”(7)。约伯把全部希望寄托于上帝的公正裁决,他相信上帝“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以后,我必如精金”(23:10)。只是由于他不能确定上帝是否心志已定,是否听任神或全能者继续伤害他,他才惊惶、恐惧(23:13—17)。
在故事的前因后果中,约伯的救赎主或裁决者只能是耶和华。开始时,耶和华允许撒旦(“神”的一员)“伸手”攻击约伯,这才造成约伯的灾难。深受委屈的约伯只能向耶和华上诉。结束时,耶和华出面作出裁决,还约伯清白,赐福给他。故事的背景和结局都可验证约伯上诉的目的是请求耶和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