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伦理的智慧
家庭是古代社会的基础,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缩影,社会伦理是家庭伦理的延伸。《箴言》开始说:“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你母亲的法则”(1:8)。《箴言》中的“父亲”是智慧的教师的代名词,《箴言》是父母对亲生儿子的教诲。
以色列与其他古代社会一样是父权社会,律法规定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子女的权威,但父权和夫权不是绝对权威,律法中有一些维护子权和女权的决疑法(参阅第2章4节6条7款)。《箴言》的家庭伦理中有遵守律法所需的天启智慧,父子和夫妻关系体现耶和华与他的子民的关系,这是《箴言》与其他古代家书、家训根本不同的差别。同样,《雅歌》中的男女爱情以耶和华和他的忠贞崇拜者的爱为楷模,这也是《雅歌》与其他古代爱情诗根本不同的差别。
(1)父慈子孝
父子关系不是子女孝敬父母的单方面义务,而以爱为基础的双向责任,如同合约的神圣责任。父亲的首要责任是管教儿子,传授智慧,树立好家风;“因为我所给你们的,是好教训,不可离弃我的法则”(4:1),“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要得智慧,要得聪明,不可忘记,也不可偏离我口中的言语”(5)。听从父亲的管教,是儿子的最大收益;“因为得到它的,就得了生命,又得了医全体的良药”(4:22);儿子得到父亲传授的智慧,“高举智慧,她就使你高升;怀抱智慧,她就使你尊荣。她必将华冠加在你头上,把荣冕交给你”(4:8—9)。父亲的慈爱首先是对儿子的严厉管教,“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13:24)。其次是为儿子积累家产,“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13:22)。
儿子有“听父亲的教训”(13:1)和“要使父母喜欢,使生你的快乐”(23:25)等责任。儿女有维护和增加家庭荣誉的义务;绝对不能打骂、虐待父母,“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20:20)。
(2)主妇贤慧
耶和华创造夫妻关系,使妻子作丈夫的“帮手”(创世记)。妻子是家庭的主妇,对家庭门风和兴衰有决定性作用,“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14:1)。贤惠妻子是家庭的珍宝,“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19:14),主妇应得到全家的尊重:“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胜过珍珠”(31:10)。《箴言》极力赞扬贤妻良母品格:她是丈夫的依靠,“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31:12),她有智慧、仁慈、能力和威仪,辛勤治理家务,丈夫和子女对她交口称赞,等等。
(3)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
《箴言》用很大篇幅阐明外遇和淫乱是婚姻的大敌的道理(2:16—19,6:20—7:27,23:27—35)。从积极方面说,婚姻使人蒙福,维护婚姻的稳固防线是心中的爱情:“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唐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5:18—19)。爱情必须专一:“你的泉源岂可涨溢在外?你的河水岂可流在街上?惟独归你一人,不可与外人同用”(16—17)。《箴言》5:15—19关于爱情的教诲是《雅歌》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