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卫之罪

1.大卫之罪

第9、10章记载大卫的元帅约押打败亚扪人和亚兰人,大卫亲自率军打败亚兰人的反扑。一年后,北方列王再次来犯,大卫命令约押再次出征,包围亚扪人都城拉巴。这场战争以“大卫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历代志20:1—2)的胜利而告终,但大卫在战争过程中却经历了人生最大的失败。此前,大卫对“不可为自己多立嫔妃”(申命记17:14)的“立王规则”置若罔闻。和其他任何君王一样,大卫广纳妻妾,除有姓名的妻妾8人外,“又立后妃,又生儿女”(5:13);有姓名记载的儿女17人(3:2—5,5:14—16)。与其他妻妾不同,大卫接纳拔示巴是严重的犯罪。

(1)犯罪过程

圣经描述大卫犯罪过程:前方战事激烈,“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11:1),过着悠闲生活;安逸生淫欲:“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2)。大卫“看见”拔示巴,与夏娃“见”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世记3:6),是同一个希伯来词rāāh,表示有罪的淫欲;正如耶稣所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大卫差人“将妇人接来”,与法老的臣仆把撒莱“带进”宫中(12:15),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20:2),是同一个词lāqach,表示君王非法攫取民女。

大卫“与她同房”(11:2—4),犯了违反十诫中的三条:第一,拔示巴是有夫之妇,大卫与她违反“不可奸淫(通奸)”的诫命;第二,大卫为了掩盖奸情而谋害乌利亚,违反“不可杀人”的诫命;第三,大卫娶拔示巴违反“不可贪恋人的妻子”的诫命。大卫之罪因乌利亚对耶和华的虔诚和对大卫和军队的忠实(11:11),以及他在前方英勇作战(15),而显得格外恶劣。

大卫曾祈求上帝:“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篇143:2)。大卫之所以能被称义,有赖上帝的“赐福”(5:12)和“坚立”(7:9)。他曾说:“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作什么呢?”(11:3)大卫之罪说明,上帝的仆人一旦离开他依赖的根基,也会犯下人类道德不耻的罪恶。

(2)先知谴责

耶和华先前通过拿单传达对大卫反对祝福和应许,这次“差遣拿单”(12:1)谴责大卫的罪恶。拿单用说喻言方式,把大卫之罪贴切地比喻为一个牛羊成群的富人“取了”(lāqach)一个穷人相依为命的“小母羊羔”(12:1—4)。听了拿单的喻言,大卫愤怒地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他必偿还羊羔四倍。”拿单立即指着大卫说:“你就是那人!”(12:6—7)大卫以耶和华名义发出的咒诅,无情地落到他自己身上。

拿单谴责大卫说:“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12:9);又传达耶和华的三个咒诅:第一,“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10);第二,“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12);第三,“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4)。这三个咒诅与大卫的奸淫、贪恋和谋杀这三项罪恶相对应,显示上帝惩罚的公正。

拿单和撒母耳开启了代表先知监督和制约君王的传统。拿单对大卫的谴责和撒母耳对扫罗的谴责,都悉数君王背弃耶和华膏立的忘恩负义;扫罗和大卫都当即认罪(撒母耳记上15:24,下12:13)。但结果却大不相同:撒母耳对扫罗说:“今日耶和华使以色列国与你断绝,将这国赐与比你更好的人”(撒母耳上15:28);拿单对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母耳下12:13)。比较表明,只是由于“大卫之约”永远有效,大卫王国才不至于因君王犯罪而“死”。

(3)大卫悔过诗的启示

《诗篇》第51首是大卫的悔罪诗,包含着只有圣灵才能克服肉欲的新约启示。大卫承认:“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āshēm)”(51:5)。保罗后来明确把肉欲归为“原罪”。大卫说:“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忧伤痛悔的心”(17)。人的罪性根深蒂固,最令上帝担忧的是人知罪而不悔改。圣灵通过保罗说:“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哥林多后书12:21)。大卫祈求:“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51:10—11)。耐人寻味的是,大卫并没有保证坚定遵循诫命,而是祈祷上帝坚定赐予他的圣灵;其中道理如保罗所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马书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