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旧约历史哲学
《旧约》和《新约》是基督教《圣经全书》的两部分。需要辨别《旧约》、希伯来圣经和七十子圣经这三部经书的异同。希伯来圣经是通过以色列人传世的经典,公元前4世纪已完成39卷(记作24卷)。公元90年左右犹太教确定这39卷经书为正典,称之为《希伯来圣经》或《塔那赫》(Tanakh)。[1]中世纪的“马拉索本”是《希伯来圣经》的传抄本。
托勒米二世(公元前285—246年)召集七十二位犹太学者把希伯来圣经翻译为希腊文,这部最后成书于公元前1世纪的经典被称作“七十子译本”(Interpretatio septuagin ta vivorum)。七十子圣经除翻译39卷希伯来圣经,还收入公元前2世纪前后创作的经文共14卷。46卷的拉丁通俗本(Valgate)、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旧约》或多或少收入这14卷经文。[2]
基督新教确定“马拉索本”的39卷为《旧约》正典,但与《希伯来圣经》的排列顺序不同。《希伯来圣经》按照“妥拉”(摩西五经)、“早期先知书”、“后期先知书”和“著作”的顺序排列;而基督新教的《旧约》采用七十子圣经的分类,按摩西五经、历史书、智慧书和先知书这四个门类排列。除第一门类篇目相同,其他三门类不包括七十子圣经和天主教、东正教《旧约》中的“次经”(Aprocrypha)。[3]
本卷以基督教的《旧约》或《希伯来圣经》为依据,按照旧约历史的顺序、而不是经书门类的顺序,把握拯救史的发展脉络,阐释旧约启示的哲学内涵。第一章阐释《创世记》和族父时代的作品《约伯记》;第二章在从《出埃及记》到《士师记》的6卷经书中的早期以色列史中阐释拯救史;第三章根据《撒母耳记》、《列王纪上》前11章、大卫诗篇和所罗门的智慧文学,阐释以色列王国兴起的政治哲学和人生智慧的启示;第四章根据《列王纪》、《历代志》的历史记载,阐释先知书中的历史启示;第五章参照《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以斯帖记》的历史记载,阐释《诗篇》哀歌、《但以理书》和被掳后先知书中预示新约的拯救计划。
【注释】
[1]Tanakh是《希伯来圣经》三部分Torah(律法书)、Nebi)im(先知书)和Ketuvim(著作)的缩写。
[2]拉丁通俗本不包括《马加比传》之三、四和《所罗门诗篇》,并把《厄斯德拉三书》(即七十子圣经《厄斯德拉一书》),以及《厄斯德拉四书》和《玛拿西祷词》列入附录。1546年天主教大公会确定《旧约》正典同拉丁通俗本。东正教希腊文《旧约》正典还包括《厄斯德拉一书》(即东正教斯拉夫本《厄斯德拉二书》或拉丁通俗本《厄斯德拉三书》),《玛拿西祷词》,《马加比传》之三,以及《诗篇》第151首);并把《厄斯德拉二书》(即东正教斯拉夫本《厄斯德拉三书》或拉丁通俗本《厄斯德拉四书》)和《马加比传》之四列入附录。
[3]历史书中不包括《厄斯德拉》一、三、四书、《犹滴传》、《多比传》、《马加比传》一二三四书;智慧书中不包括《三童歌》、《所罗门智训》、《便西拉智训》、《玛拿西祷词》和《诗篇》第151首;先知书中不包括《所罗门诗篇》、《巴录书》、《耶利米书信》、《苏撒拿传》和《彼勒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