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讼协力,充分发挥司法效能
控辩审正向能动的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加强诉讼协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司法效益效能。对此,各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
(一)推行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辩护权扩展
从2017年起,司法部逐步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刑事审判阶段将应当通知辩护扩大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通知提供法律帮助。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扩大律师辩护权的覆盖面,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此改革,检察机关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宁夏、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列举重点罪名,扩大通知辩护范围。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诉讼协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2016年起试点,2018年被纳入刑事诉讼法,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其制度价值在于加强人权保障,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各环节,有力促进了控辩审的诉讼协作。(https://www.daowen.com)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要承担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程序适用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就案件处理向公检法提出意见、引导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职责。通过控辩审的良性协作互动,实现诉讼的多赢。
(三)控辩审关系的发展,促进了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
值班律师制度是一种保障性的法律服务制度,随着律师制度的发展应运而生,在司法改革中加速推进和完善。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是对以往值班律师工作实践的全面提纳和制度化集成,对值班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保障等做了全面的规定,既是值班律师的履职依据,也是对法检等各司法机关的协力要求,必将有力促进诉权保障、司法公正和高效。
控辩审的诉讼协作在具体的工作层面更有广阔的空间,例如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的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应对企业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为律师业务拓展了增容渠道。
控辩审关系从戒防、对抗走向协作、共赢,才能优化司法环境,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为人民群众创造法治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