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特点

二、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特点

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数据为例,近三年共受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45件,占本院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总受理数37%。发出检察建议42件,采纳41件,采纳率98%。基层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具有以下特点:

1.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来源以检察院依职权受理为主。从近三年该类案件数据来看,依职权类受理案件35件占比高达78%,其中依托开展民事非诉执行(劳动仲裁)监督专项活动成案的22件,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交办线索成案的11件。而当事人申请案件数量较少且连续三年无明显增量。(https://www.daowen.com)

2.监督客体相对集中。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监督客体一般包含执行裁定决定违法、执行行为违法、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行为、执行程序违法、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等。但在近三年办理的45件案件中发现,监督客体主要集中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行为、执行程序违法两方面。

3.执行案件案由类型多样化。近三年来,本院办理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案由呈多样化趋势,其中劳动仲裁非诉执行案件22件,民间借贷纠纷8件,合同纠纷6件,债权债务纠纷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