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企业合规”
“合规”具有“合乎规定”的意思。作为一种舶来品,“合规”在英文中的表述是compliance,通常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行为守则和企业伦理规范,遵守自身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检察机关来说,企业合规就是合乎《刑法》之规定,企业合规做得好,不仅有利于预防犯罪,而且有利于调查和惩罚犯罪。企业与企业主犯罪类型主要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职务侵占类、挪用款项等侵犯公司财物制度类犯罪,本文仅针对上述众多常见犯罪类型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论述,也是将我院(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关于对一系列涉及此罪的板材加工厂、旋皮加工厂、木材家具厂一系列企业进行的合规工作进行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本院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形式均涉及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的犯罪形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流转税的发票(本文不再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生和意义进行详细阐述),在处理这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均是在对原木、小麦(面粉原材料)进行深加工生产线的不同环节的企业。整个流程就是原木、小麦属于天然农产品,不需要征缴税款。原木、小麦进入旋皮厂;旋皮厂、面粉厂进入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厂进入初加工的家具厂。三个加工过程就不需要再重复缴纳各个环节已经缴纳的税:木材加工厂卖出板材应该减去旋皮厂向其卖的旋皮,即销项减去进项后再依法纳税,其他环节以此类推。若按照正常工业流转来看,真正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项基本要求应该是发票上的开票方应当与实际货物提供者相符,发票上的价、税应当与实际货物提供数额相符。反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两者有一项不符,常见的就是无货虚开、他人代开、多开滥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6月3日举办“依法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将严管厚爱落到实处”的新闻发布会,强调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企业合规是一种现代社会治理方式,合乎刑事法律之规定是企业合规基本生存的底线,企业合规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手段,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