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关于不断完善推进基层开展社会经济治理工作法治化的措施

三、新时代关于不断完善推进基层开展社会经济治理 工作法治化的措施

(一)努力实现推进基层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法治化,要建立完善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法治治理体系,加强推进基层政府法治化和政府队伍建设

第一,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思想法治廉政素养。各级和基层人民政府机关应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定期组织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同时,为切实确保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还将按需严格设立不定期公开考试制度,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开考试成绩

第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思想法治管理素养。为有效提升广大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法律政治素养,需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队伍的思想法治意识培训教育力度。对于保障全体高级执法人员,需要严格实施高级持证执法上岗培训制度,要求其定期参与岗前职业法治管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对其授予高级执法人员资格,从这个源头上切实增强保障全体执法人员队伍的岗前法治管理素养。同时,还要求建立完善企业纪律法规约束奖惩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促进企业执法人员思想法治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

第三,完善了对基层地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指标。在对各级基层地方政府机关领导班子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工作过程中,需要将考核候选者的依法行政业务能力水平作为重要综合考核衡量指标,对遴选拟任命职位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相关内容也要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在书面与当面综合考核中,需要特别着重综合观察考核候选者自身是否能够善于以其依法治国的思维方式来正确思考问题的有效解决方式及对策。

(二)建立重心下移的法治工作机制

创新变革改进指导基层干部提升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能力工作指导方式,提升指导基层干部预防、化解处理基层干部社会矛盾的综合能力工作水平。把事前推进纠纷源头有效综合治理、动态有效综合管理、应急案件预防有效处置,进行工作协调统一推动起来,完善矛盾利益冲突事后纠纷案件应急排查、预警、化解、处置四项工作长效机制,变事后纠纷应急管理处置为事前案件应急管理预防,杜绝治标不治本式管理。创新和不断完善国家社会风险管理的各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活动社会管理风险监测评估长效机制,努力在社会改革创新发展中解决矛盾,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省统一依法受理、集中统一梳理、归口统一管理、依法办理、限期依法处理的原则,发挥和强化人民调解中心组织公民听证服务对话、社会媒体舆情分析研判、稳定社会风险监测评估、指导重大利益纠纷案件排查调处等多项综合服务功能。以农村法治建设为基本依据的要健全完善有效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法律机制,构建群众民意主动吸纳和群众利益分享制度化群众表达沟通机制,探索健立建全通过听证、评议、监督、举报、行政执法效能评估考核等多形式的和多方位的依法表达群众诉求的主渠道,保障广大城市农村居民的司法知情权、咨询权和群众监督权。结合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制度建设,拓宽促进农村社情民意群众表达的主渠道,建立健全矛盾争议纠纷处理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问题。

(三)推进法治下基层活动

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法治化的主要有效途径之一是通过法治化将干部直接下放到基层开展活动。要积极组织引导、推荐优秀农村法治工作干部同志到农村基层组织挂职、任职或深入驻地开展服务,为他们在农村基层工作发展创造条件,帮助协调他们解决困难。推进各级信访部门接待干部下乡到基层,利用“信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做好基层干部专人带案上门下访、专题接访、重点项目约访等接待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等5个系列社区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便民化社区法律援助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居民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和居民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体系建设,扩大居民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提高居民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大政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展馆、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公共场所逐步建立健全法治法律文化宣传阵地;广泛组织开展“法律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我国法制的法治社会性和影响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各级公安警察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诉讼行政司法的有效协调衔接,着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化刑事案件司法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制度改革,在依法依规加强严厉遏制打击极少数严重刑事犯罪和对不法分子的严厉打击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与其他社会矛盾相互对抗,努力使其无效强化严厉遏制打击消极因素转变为有效抑制强化积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