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机制的建议
(一)上下联动,健全救助机制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救助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一体化救助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制度文件,对提请时效、证明材料、呈报程序等具体事项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基层检察院报送救助线索的时间长短不一,材料也不同。制度体制在后续仍需健全完善。
(二)协作配合,加大救助力度(https://www.daowen.com)
对内,要落实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加强控捕部门高度警觉性和责任感,防止多一件事不如少一件事的思想。对外,延伸心理辅助渠道,邀请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与本院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检察官,共同成立心理干预工作小组,重点对刑事案件中生活困难或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被害人、因父母服刑而无生活来源的学生进行经济支援和心理疏导双重救援;建立固定申报机制,由村社通过乡镇向扶贫办申报,扶贫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增加案源提供渠道,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拓宽救助形式,争取同级党委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与财政局加强沟通,在救助资金的拨付、发放上寻求支持,缩短拨付时间,做好资金监督,避免因拨款时间对救助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其次也要加强与民政、共青团、扶贫办、妇联、残联、社区、村委等机关团体与组织的联系,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等救助形式,围绕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形成合力,采取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助学金、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长期帮扶救助。
(三)加强宣传,拓宽救助广度
加强检察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媒体报道、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借助村社宣传栏、宣传单等传统媒介,同时通过结对帮扶固定走访时点对点辅导,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加大对村干部、社区委员的宣传教育,提高警觉性与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并告知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申请司法救助。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可通过报告会、电视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司法救助,鼓励有条件的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助,从而累积充足的资金,将司法救助作为由政府主持、社会帮助的长期性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