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1.深化对党建工作助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的认识,做到“三个自觉”。检察机关从“国之大者”角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要关注经济社会难点、痛点和堵点。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新解决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的思路与方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助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领导的科学化水平。坚持按照党章办事,做到政治自觉。在实践中践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法治自觉。立足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源头治理,以检察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做到检察自觉。
2.通过党建共建形式,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检察机关可以和乡村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根据乡村党建存在的实际困难,精准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在此过程中,注重培养乡村人才。乡村人才振兴既包括人员数量上的增加、人才结构上的优化,也包括人才素质的提升。一是推动党员发展常态化,不断扩大乡村人才规模。在一定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二是加强党建教育培训,提升乡村人才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党建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在家门口接受系统性党建教育培训。
3.发挥选派干部主观能动性,延伸检察党建工作触角。笔者曾经作为第七批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在驻村帮扶期间,发现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延伸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触角。如援建乡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党建文化广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活动中锤炼了党性,宣传了检察机关职能,也能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恨”的事。如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一贫困户的父亲10多年前遭遇车祸,被告人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笔者向单位汇报及时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同时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多年信访积案,一朝化解。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访不再是唯一选择。由此推动了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4.强化检察机关党建理论创新,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一是通过落实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文化繁荣。二是注重将检察机关党建理论创新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去,加深对乡村振兴中新问题新情况的认识,为解决问题拓展思路提供方法论支持。如,将“少捕审诉审押”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提倡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大胆创新,对在先行先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坚守刑法谦抑思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