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与供给:检察服务保障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环境的价值分析

二、需求与供给:检察服务保障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环境的价值分析

(一)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司法需求特征分析

宁波海事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涉自贸区海事案件数量有比较明显的增长,其中相当程度与国际国内航运形势的整体影响有关,部分纠纷也反映出自贸区航运、海事服务发展中值得予以关注的问题,衍生出对司法服务保障的诸多需求。一是海区安全问题。密布的航线、集中的船舶、频繁的靠离泊操作等因素对航行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船舶碰撞成为影响上海航道安全的重大隐患,且通常伴随造成人身、财产、环境的重大损失。二是违法生产经营问题。以船用燃料油供应业务为例,有众多航运企业、船长、轮机长反映,在加油时遇到“短斤少两”是常态。由于舟山船用燃油供应市场监管经验不足,随着未来燃油加注业务的不断增长,监管工作将面临巨大挑战。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尽管近几年舟山市海上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但随着自贸试验区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百亿”“千亿”吨石化项目完工投产,舟山将成为我国最大的油品仓储基地,形成4000万吨油品储存规模、2000万吨年炼油能力、500万吨保税燃料油年供应能力,伴随而来的是各类海洋污染案件频发及沿线地区海域发生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的不断增加,风险也随之而来。四是涉外纠纷处理问题。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深入和跨域海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涉外法律纠纷逐步增加,但目前涉外服务平台法律规范尚不健全,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方面法律规范尚不完善。五是海上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障碍问题。海洋行政执法体制虽于2018年经过了体制改革,相关涉海行政机关的职能慢慢开始厘清,但海上环境因素复杂,海洋既作为一个区域由海洋与渔业部门统一管理,又根据行业分工由海事、水利、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分别对海洋航运、沿海堤防和滩涂、海洋矿产资源、海洋环境保护等实行行业管理,此外,还有海关、海警、港航等执法机构。由于条块分割,多支执法队伍各不隶属,分散执法,在碰到具体矛盾纠纷时存在职能交叉、各自为阵等情况,造成海洋执法管理效能不高。(https://www.daowen.com)

(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价值判断

张军检察长强调,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海洋自贸检察作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要司法保障力量,有效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从讲政治角度看,检察机关应当增强大局意识,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部署,勇于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式,开拓性开展工作,敢于面对新的监督领域,加强围绕大局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找准服务载体,强化体制机制探索,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海事服务基地相关产业在船企、船舶、船员合法权益未能穷尽法律救济手段、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通过必要的法律监督手段,向船企、船舶、船员等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以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从抓业务角度看,检察职能介入对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监督保障,结合实践法治管控漏洞相应履职,是对“四大检察”职能的有力拓展。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着力围绕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相关产业提供海事服务,具有自贸区独特运行特点。检察职能介入对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监督保障,可以丰富自贸检察职能,有利于探索形成舟山自贸检察优势经验。从制度建设角度看,浙江检察机关当前被省委赋予“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被最高检赋予“努力在‘十四五’时期把浙江检察建设成为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重任。检察职能介入对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监督保障,通过创新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有利于逐步补充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在争创海洋检察引领示范省、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实现浙江检察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