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听证制度构建的基础条件

一、简易听证制度构建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各级政府、司法机关都为信访群众提供了多方参与、平等对话的平台,比如,浙江省建立的基层矛盾化解平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全省县级检察机关信访职能整体入驻“矛调中心”等等,促进和规范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以近三年Z省Z市检察机关信访情况为例,说明探索建立简易听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涉法涉诉信访的现状

2013年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传统的涉法涉诉信访受理、审查、结案等各个环节带有行政色彩的面貌开始改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经过多年的引导,整体上诉访分离制度落实到位,群众诉访分离的信访观念逐步形成。值得注意的是,群众信访渠道改变,但涉法涉诉信访量仍然较大。以Z省Z市检察机关为例,2019年至今,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2276件,其中市级检察机关处理810件,占总数的35.59%。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854件,占信访总数的37.52%;接待并妥善处置群众来访965批次,市院接待处置群众来访431批次,占总来访量的44.67%。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信访“倒三角”现象仍较为突出。主要原因为部分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依然存在。另外,不服生效判决申请监督类案件较多,息诉难且极易引发缠访。案件到检察申请监督环节,大都已经过几个程序和环节,符合检察机关支持监督条件的案件较少,但部分当事人不接受法律事实,一味要求检察机关替其主持公道,把希望寄托在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后,当事人便从诉转访,矛盾汇集在检察机关,息诉难度大。(https://www.daowen.com)

涉法涉诉信访涉及面广,不是哪一个或哪几个原因就能够概括全面的,而且信访人往往把各种原因交错纠缠,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不能够理清问题所在,只是各自的视角不同而已,这就产生了信访环节施行简易听证制度的必要性。本身听证的接待方式可使司法机关和信访群众两个主体能够面对面的重构关系,把双方的注意力集中到解决问题上,而不是纠缠于情绪与心态或其他无助于解决主要问题的次要问题上。同时,在程序上做到简易,花相同的时间,起到单独接待更好的效果,将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上行压力。

(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成立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接收群众信访事项,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是统一的对外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工作开展中,2013年涉法涉诉改革后,各地均成立了律师检察院工作站,建立了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人员库,目前,均设置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常态化开展律师接访、公开听证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矛盾事项,实行“检察+矛调”的联合调解模式,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各部门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从根本上解决信访过程中多头重复跑的问题。实践证明,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体化案件办理调度更完善,智能管理案件更加精准精细,为开展简易听证提供场地、人员等便利。中心工作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服务,坚持为多元化化解矛盾实体服务,坚持为提升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公信力服务,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均为召开简易听证提供了实践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