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2026年03月09日
五、结语
无论是企业业绩评价还是非企业组织的业绩评价,均是一个不断发现漏洞,填补漏洞并越来越科学化、合理化的过程。特别是检察官业绩考评,在毫无国外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从初步探索到逐渐完善必然历经较长时间,如何使检察官业绩考评更加充分发挥指导业务工作,倒逼检察官整体素质提升,更好地促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使“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需致力于更多实践检验和研究。
【注释】
(https://www.daowen.com)
[1]本文系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理论研究立项课题《基于动态平衡计分卡的检察官业绩考评计分公式研究》的研究成果。
[2]赵杉,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春红,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黄甜,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