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激励机制

五、案例激励机制

案例从发现到形成,再到最后被采纳,难度高、过程多,凝结的智慧与付出也较多,对于如此辛苦得来的案例,如果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则会导致付出与收获不对等,案例工作可能会陷入后劲乏力的情况。因此对案例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如对采纳的案例撰写人或案例遴选报送数量较多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考核加分,以鼓励在案例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营造重视案例的良好氛围。(https://www.daowen.com)

除了案例编发设置激励机制外,对于影响案例生命力的援引工作同样应设置激励机制。高检院制发的每一个指导性案例,都经过了遴选、甄别、研究、提炼、加工的复杂、严谨过程,并且都经过了高检院案例指导委员会认真讨论和检察委员会严格审议,可以说是优中选优、精中选精。但是,近几年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应用状况不理想,案例指导价值并没有真正发挥。因此,有必要设置案例援引激励机制,对于援引检察案例积极性较高或因为援引参照案例而取得较好办案效果的,要进行积极表彰鼓励,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检察人员形成积极运用检察案例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