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
(一)内部信息化质量提升
早在2000年9月19日高检院便专门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到了2019年高检印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从最初的自动化、无纸化办公到现在的检务信息化、智能化,检察业务与信息网络技术正在不断融合。
现有的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模式通常是高检、省级院及市级院承担建设及部署大中型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范围广,功能非常齐全,更新及时,但操作使用及配置上会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开展一定的使用培训。基层院主要承担系统的应用任务或者小型信息化建设项目,比如:无纸化会议系统、移动办公、文书自助送达等,自建项目的应用范围基本限制在本级区域或者本院,都有功能简单、操作不复杂、经费支出少、减少重复性手工劳动等特点。
(二)外部信息共享程度提升(https://www.daowen.com)
1.政法协同趋势更加明显。多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开始探索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模式,如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苏州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都在为架起政法系统之间的桥梁而进行尝试。
现阶段基层检察院与外部的信息数据交流,基本都是通过纸质和移动存储设备同步进行,几乎没有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数据共享的无纸化送达实地应用。公安向检察院、检察院向法院移送案件,同一个案子跨越三个政法部门,当前无论是移送案件还是线索等相关案件信息,基本都是通过线下移送的方式。送案的主要方式仍是纸质卷宗+光盘的模式,案件信息不得不在多个系统内多次重复录入。诸如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犯罪事实、犯罪证据等具有工作内容上的可复制性,而案件受理、期限控制、文书送达等工作事项在政法各部门之间具有可衔接性。
2.网络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在移动互联网、5G、大数据等信息网络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也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在这个时代的必要选择。为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及时、便捷的检察服务,各级检察机关先后研发上线了12309中国检察网、各地检察门户网站、律师异地阅卷、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应用,运用互联网开展检察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控告申诉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