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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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合规激励模式]中国法学2020(6)。
[3][山东省新泰市J公司等建筑企业串通投标系列案件、无锡市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2021年9月27日访问。
[4][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佛山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2021年9月27日访问。
[5]叶燕培[检察建议的法理分析]中国检察官]2020(11)。
[6]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八机关于2021年6月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本文简称“第三方机制”),“第三方组织”是指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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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陈卫东[认罪认罚制度研究]中国法学2016(2)。
[11]参见《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4条。
[12]参见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办理规程(试行)》。
[13]参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等十机关《关于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
[14]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合规激励模式]中国法学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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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See ISO 37301:2021 Compliance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with guidance for use,https://www.iso.org/obp/ui#iso:std:iso:37301:ed-1:v1:en(accessed Oct.10,2021).
[21]本文探讨的合规检察建议争议点是以检察机关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后制发检察建议的流程为前提。
[22]李奋飞[论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1)。
[2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对于既可相对不起诉也可附条件不起诉的,优先适用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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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秦雪娜、王铭东[如何构建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检察日报2021(11)。
[26]张明楷[刑法学](上)法律出版社2021(6)。
[27]本文提到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是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的。
[28]“三性”即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全面性。
[29]参见《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1条。
[30]李永升、杨攀[合规计划对单位犯罪理论的冲击与重构]河北法学2019(37)。
[31]赵宏瑞、刘伟[新时期以合规文化建设规范企业商业贿赂治理的逻辑与路径》]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20(2)。
【注释】
[1]张兴瑞,勃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李雅珊,勃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法律硕士。
[3]李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