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
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度,按照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龙潭区“双打办”统一部署,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吉林市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检察工作站的决定》及吉林市龙潭区“双打办”《2021年吉林市龙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双打”工作,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刑事犯罪、加强侵权假冒案件“行刑”衔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改革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