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
工作机制刍议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检察院 刘 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细化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开展。检察机关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在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在处理具体的信访工作中就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要求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因此,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化解矛盾路径,通过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能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公信力和全民法治观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