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危害及成因
2026年03月09日
一、虚假诉讼的危害及成因
(一)危害:虚假诉讼当事人利用诉讼的合法手段,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进而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的出现不仅破坏了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使无辜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极易引发和激化新的社会矛盾,更使公民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置疑。同时,纠正由此引发的错案,往往需要经过二审或者再审程序才能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诉讼周期延长,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https://www.daowen.com)
(二)成因:一是民事诉讼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基于此原则只要虚假诉讼双方当事人相互串通,虚构事实与证据,表面上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法院就不大可能去审查双方证据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性,因此虚假诉讼者往往能轻易得逞。二是虚假诉讼行为人所能获得的非法利益与法律风险代价相对不平衡,其所获得的利益往往远远大于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即使虚假诉讼东窗事发,行为人最多被处以罚款、拘留,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三是我国现行法律未对虚假诉讼予以明确规制,导致受害人缺乏司法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