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编推机制
2026年03月09日
四、案例编推机制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履行好办理案件并梳理总结形成案例初稿后,案例转化工作是否就完成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案例是需要经过省级院层报至最高检的,因此以院的名义向上报送的案例材料需要经过统筹归口部门的校对、编辑和把关,以确保案例报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及不出现明显错误。案例编审工作是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工作,但又区别于业务工作,因此由综合业务部门中的检察官承担较为稳妥。当然承担此工作的检察官首先需要熟练掌握全部检察案例,以保证能够及时指出拟报送的案例是否与已发布案例具有重复性。其次需要具有较高的文字驾驭能力,能够用精准且简练的语言将事实说明、将过程展现、将意义点明。高检院承担检察案例工作的部门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故对应的各下级人民检察院中具有法律政策研究经验、能力的检察官或相关人员承担案例编推工作较为合理。对于编推报送的案例最终被采纳为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性案例,编推人员具有总结经验的义务,以将有益经验及时固定,进一步引领全院案例工作深入推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