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入额院领导业绩考评的实践探索
为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履职和示范作用,近年来,枝江市检察院依托两级办案考核解决入额院领导业绩考评难题。其主要探索如下:
(一)入额院领导的基本情况
本院领导中有员额检察官6名。其中,负责全面工作的院领导1名;分管第一检察部的院领导2名,分别负责刑检和未检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的院领导2名,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的院领导1名,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检察及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工作。
(二)考评思路
对入额院领导的办案业绩实行专门考评。即对数量指标按分管部门全部办案数量的30%掌握,只计算实体性办案;对质量指标与全体员额检察官同等对待,同时又重点评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案件;对效果指标主要依据分管工作在上级院的考评结果进行计分,提高考评层级。对数量、质量评价给予40%的权重,对效果评价给予60%的权重,确保入额院领导既做到带头办案,同时履行好谋划、指挥、协调和保障办案的分管职责。对检察长的办案考核虽然已纳入上级院评价,但在上报办案数量时主要侧重办理纠偏、创新、进步、引领案件的工作量,在上报办案质量和效果上体现对全院办案情况负总责,以实现两级院考核制度的有序衔接。
(三)操作方法
1.计算司法办案得分。按照本院业绩考评指标规则,对院领导的办案情况按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进行考评并计算出原始分。
2.计算分管业务的考核得分。根据院领导分管的业务工作在上级院的考评结果计算综合得分。此项得分直接以上级院的考核结果为依据,满分60分。分管的工作在上级院考核为优秀的加记10分,良好的记50分,合格的记40分;分管部门对应上级院多项考核的,按各项考核结果的平均分计分。以第二检察部的为例,若民事检察工作在上级院考核为优秀的记70分,行政检察为良好的记50分,公益诉讼检察为合格的记40分,该部门分管领导考核指标得分为53.3分。
3.折算综合得分。将院领导办案得分和考核得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最后得分为考评的最后得分。
4.排名。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确定优秀等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