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安全法律促进了食品毒理学的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安全法律的完善,各国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相应地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食品毒理学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基础,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国际食品贸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各国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协议》以及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后,食品安全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文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协定》的主要内容,并纳入了另一个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文件贸易技术壁垒(TBT)协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所制定的标准、准则和技术规范已被WTO 指定为处理国际食品贸易纠纷的仲裁标准,从而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同和采用。
在FAO/WHO 的积极支持和推动下,由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风险管理组成的风险分析框架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和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食品毒理学的发展已将研究工作与政府行为相结合,食品毒理学工作者经过研究提出食源性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报告,政府决策者可以依此制定管理与监督措施,并制定与颁布相应法律与标准。2009年6月1日,中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卫生部于2010年1月26日印发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立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政府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开展风险交流的科学基础。而食品毒理学评价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手段和基础,风险评估中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以及风险特征描述都离不开食品毒理学知识的应用。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新版法律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此外,世界各国先后设立了与食品毒理学相关的多学科研究机构,针对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还承担风险交流,提供相应的专业咨询和决策建议的责任。
【注释】
[1]韩驰.中国食品毒理学的现状与发展.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15(6):481-483.
[2]戴寅,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教授。
[3]韩驰(1935—),北京人。1957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1986—1990年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食品毒理研究室主任。1990—2002年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教授。现任中国毒理学会食品毒理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毒理学史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专家。参与编著《食品毒理》《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和家庭医学全书第七册《饮食营养与健康》。
[4]“3R”,是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三个英文单词的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