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技术性文件的更新
FAO/WHO 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和FAO/WHO 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МPR)在开展化学物风险评估时遵循的总体原则和方法相同,并颁布了相关的技术文件。
JECFA 第25、26 和27 次会议上建议,应该召集一批专家,研究风险评估方法学进展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农药残留评估中的应用。并在第28、29 和30次会议上,起草了针对与特定毒理学问题或特定化学物质或类别有关的安全性评价原则、用于食品中化学物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用于确定定量终点的评估程序以及考虑人群变异时“安全系数”的使用等问题的统一文件。其最终文件《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的安全性评估原则》作为环境健康基准(EHC)于1987年公布。
随着JМPR 对新数据的评价,毒理学和农药残留评估的原则和方法在不断发展。1985年,JМPR 会议认识到,有必要考虑数据的质量,并为毒理学评价方法提供通用指南。这次会议建议,国际会议应该考虑在估计ADI 或临时ADI 值时的毒理学基础和数据需求,以及提供相关毒理学方法的通用原则。1987年和1988年的JМPR 会议通报了关于编写一部涵盖上述问题的专著所取得的进展。1989年的JМPR 会议对该专著草稿进行审议,并在1990年作为EHC 104 专著《食品中农药残留毒理学评估原则》发布。
这些技术性文件自公布后,连同随后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原则已经分别成为JECFA 和JМPR 开展评估工作的依据。虽然EHC 70 和EHC 104 中所提出的很多指南目前仍然有效,但是,食品中化学物评估的程序和复杂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化学物分析、毒理学评价和风险评估程序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JECFA 和JМPR已经制定了许多新的一般原则,其他国际组织和政府已经或正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1999年,在墨尔本召开的国际食品贸易大会注意到了这些进展并建议WHO,应考虑对JECFA 和JМPR 在食品化学物毒理学评价中使用的所有一般原则进行更新,并使之协调一致,以统一的文件进行公布。
针对这些建议,FAO 和WHO 启动了一个项目,旨在对JECFA 和JМPR 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天然毒素和农/兽药残留开展风险评估时所采用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更新、协调和统一。2009年,出版了《食品中化学物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EFC240)。其内容是为了支持风险分析模型框架中的风险评估,同时考虑风险轮廓描述、问题简述及风险评估者和风险管理者之间必要的合作等问题,成为指导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