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免疫毒理学

1.6 免疫毒理学

免疫毒理学(Immunotoxicology),是毒理学的一门新分支学科,是系统毒理学的组成之一,是在免疫学和毒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学科。

免疫毒理学的定义有多种释义。1983年沃格(Wong)和内塔拉吉安(Natarajan)提出免疫毒理学是“免疫系统中毒的科学”的一种广义提法。1984年,在卢森堡召开的“免疫系统作为毒性损伤靶的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免疫毒理学是毒理学研究外源性化学物与免疫系统相互作用引起不良效应的分支学科”,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免疫毒理学发展史的重要转折点,促进了免疫毒性评价和免疫毒性危险性评估的发展。1991年,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US 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认为,“免疫毒性是指暴露于外源物质后引起免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上不良的或不适宜的变化,不良效应可表现为免疫抑制、超敏性或自体免疫性”。1995年,伯利松(Burleson)和迪安(Dean)认为,免疫毒理学是检测、定量和解释接触化学物、药物、重组生物物质或环境和职业污染物引起的免疫系统改变的一门学科。2005年吴中亮等主编的《毒理学辞典》和2008年陈成章主编的《免疫毒理学》将免疫毒理学解释为:免疫毒理学系研究外来物(化学性、物理性和生物性)对机体免疫系统的不良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的一门学科。它是随着毒理学和免疫学的迅速发展和相互渗透而形成的边缘学科,是毒理学的重要分支。将作为研究对象的外来物明确为化学性、物理性和生物性。《2010年中国免疫毒理学科发展分报告》中指出:“免疫毒理学是应用毒理学和免疫学的理论和实验手段研究外源化学物、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对机体免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评价有害因素的免疫毒性,并提供防护措施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