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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认为食品添加剂安全应该以合理的、尽责的安全评价为基础。于1982年出版了《直接用食品添加剂和食用色素安全性评价毒理学原则,红皮书Ⅰ》(Toxicological Principles for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Direct Food Additives and Color Additives Used in Food,Redbook Ⅰ),1993年修订后出版《红皮书Ⅱ》(Redbook Ⅱ),2000年再次修订后出版了《食品成分安全性评价毒理学原则,红皮书2000》(Toxicological Principles for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Food Ingredients,Redbook 2000),该“红皮书”试图为获取敏感而严谨的毒理学及其他方面信息提供指引。FDA 认为所谓“安全”是指一种物质在有意使用的条件下确实对人体无害,在食品添加剂的毒理学评价中引入了“关注水平”(Concern Level,CL)这一概念,关注水平是用来评价一种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的指标,根据某种物质的关注水平来推荐所需进行的最低限度毒理学试验项目,关注水平越高,其潜在毒性就越大,安全性评价所需要提交的毒理学资料就越多。FDA将直接用食品添加剂和食用色素分为三个“关注水平”,即关注水平Ⅰ、Ⅱ、Ⅲ。与此相应的毒理学试验推荐项目如下:关注水平Ⅰ:进行短期遗传毒性试验和啮齿类动物短期毒性试验,并在啮齿类动物短期毒性试验中增加神经毒性与免疫毒性指标;关注水平Ⅱ:进行短期遗传毒性试验、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亚慢性毒性试验、两代繁殖试验(含致畸阶段),并在亚慢性毒性试验和繁殖试验中增加神经毒性和免疫毒性指标;关注水平Ⅲ:进行遗传毒性组合试验、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试验、啮齿类动物亚慢性毒性试验、两代繁殖试验(含致畸阶段)、非啮齿动物一年期毒性试验、大鼠致癌试验、大鼠慢性毒性试验,并在亚慢性毒性试验和繁殖试验中增加神经毒性和免疫毒性指标。一般不要求对食品添加剂和色素进行人体试食研究,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摄入量较大,则要选择进行人体试食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