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饲料安全体系的建立

中国三大饲料安全体系的建立

中国饲料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饲料毒理学的研究成果为饲料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在饲料法规和规章中对饲料毒理学资料做出了明确要求。中国饲料管理的第一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农业部提出审定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农业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性评价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包括靶动物耐受性评价报告、毒理学安全评价报告、代谢和残留评价报告等);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提供该新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产品中的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饲料毒理学评价与研究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中也进行了相关规定。饲料法规对新饲料和进口饲料有关毒理学试验和安全性评价的要求,一方面保证了饲料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促进了饲料毒理学研究的发展。

此外,饲料毒理学研究成果对于科学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制定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方法、指导饲料生产与应用、保障饲料和畜产品安全以及保护人类健康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进行毒理学研究及参考国外毒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中国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标准——《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对砷、铅、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沙门菌、霉菌、黄曲霉毒素B1等20 种卫生指标在不同饲料中的允许量做出了明确规定。2009年6月中国农业部发布1224 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规定了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等49 个营养成分品种的适用动物、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和最高限量,并将“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作为强制性指标,要求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中国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30年的努力,现已建成1 个国家级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 个部级饲料质检中心和33 个省级饲料监察所,73 个地级市、315 个县级饲料质检站,体系完整、设备齐全、人员精干的饲料监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34 家国家级及省部级(包括计划单列市)饲料质检机构年检测样品量8 万多批次,可承担400 多个饲料组分或参数的检验工作。

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分析是饲料毒理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重要工作。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采用先进的仪器和技术,高效液相色谱和高分辨磁质谱等高精度分析技术的应用使得化学物质的检测限越来越低,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检验水平不断提高,为识别和确证饲料中新型的有毒有害物质提供了可能。与分析技术同时发展的还有样品前处理技术,固相萃取、基质固相分散萃取、固相微萃取、凝胶渗透色谱、超临界流体萃取、分子印迹合成受体等技术在饲料中化学污染物分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进步,推动了饲料毒理学研究不断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中国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水平的提升,为保障饲料质量安全奠定了有力的技术基础。

中国饲料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饲料质量安全评价是饲料毒理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饲料毒理学研究的具体应用。中国饲料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的软件建设始于“九五”攻关计划,在老一辈动物营养学家们的带领下,在总结国内外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编写了一套《饲料生物评价技术规程》,为规范饲料有效性评价试验的规模、试验动物数量、品种、采样方法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也成为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饲料毒理学评价:亚急性毒性试验》《饲料安全性评价:喂养致畸试验》《饲料安全性评价:亚急性毒性试验》《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急性毒性试验规程》《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慢性毒性试验规程》《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等七个国家标准已经颁布实施。此外,还有《饲料急性毒性试验》等毒性试验评价技术规程颁布实施。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0年,中国开始实施的“饲料安全工程”正式把饲料质量安全评价机构体系硬件建设纳入计划,分别依托中国兽药监察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设立了饲料毒性评价基地、畜禽评价基地和水产评价基地。之后,农业部以建设项目的形式,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北京)建立了反刍动物评价基地。这些基地的建设,对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评价,尤其是在2007年和2008年应对三聚氰胺事件,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2008年起,农业部财政专项中新增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其中有一部分是专门用于开展猪、鸡、反刍动物和水产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价,这些评价试验的开展为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修订、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饲料卫生标准的制定以及饲料原料的安全高效利用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存在安全隐患的饲料添加剂和饲料的风险评估以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等安全限量的制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