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生态风险评价的发展

3.3 生态风险评价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进行生态风险评价(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ERA)工作的研究。1978年,美国凯恩斯(Cairns)等使用生态风险评价方法评估了化学物对水生生物的毒害作用[5]。1981年,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RNL)受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委托进行的综合燃料的风险评价中提出了一系列针对组织、种群、生态系统水平的生态风险评价方法,并将这些方法类推到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评价中,确定生态风险评价应该估计那些可以明确表述影响的可能性,并强调相应的组织水平,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框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86年,美国巴特豪斯(Barnthouse)和苏特(Suter)提出“环境风险”和“生态风险”这两个术语。“环境风险”术语用于描述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类造成的风险;“生态风险”术语特指对非人类的生物体、种群和生态系统造成的风险。

20世纪80年代,世界上发生了几起震惊于世的特大恶性环境污染事故。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农药厂异氰酸酯毒气大泄漏,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均推动了生态风险评价的研究和开展。

1992年,EPA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生态风险评价的框架。对生态风险评价做了定义,即生态风险评价是评估由于一种或多种外界因素导致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不利生态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了解和预测外界生态影响因素和生态后果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环境决策的制定。生态风险评价被认为能够用来预测未来的生态不利影响或评估因过去某种因素导致生态变化的可能性。

1993年,美国格伦·苏特(Glenn W.Suter Ⅱ)主编的《生态风险评价》(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一书出版[6]。2011年,中国学者尹大强[7]将此书第2 版译为中文版。该书提出评估员进行准确评价时所需要的有用的数据、模型和方法,介绍了如何组织和进行生态风险评价,包括确定来源、选择测试终点、描述当地环境的相关特征、评价暴露、评价效应、定性风险及与风险管理者互动。

1994年和1996年,欧洲共同体和加拿大也相继公布了各自的生态危险度评定框架。

1995年,专门刊登生态风险评价方面的期刊《人类和生态风险评价》(Human and 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杂志创刊。

1995年,中国学者殷浩文提出水环境生态风险评价的程序基本可分为五部分:源分析、受体评价、暴露评价、危害评价和风险表征[8]

1998年,在经过数年的应用实践之后,美国EPA 正式颁布了生态风险评价指导原则。美国EPA 对生态风险评价工作有较成熟的方法和数据库,并且做了大量的生态风险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以下过程:

第一,制订计划,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生态现状和环境要求提出评价的目标和评价重点;

第二,风险的识别,判断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其范围;

第三,暴露评价和生态影响表征,分析影响因素的特征以及对生态环境中个体要素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第四,风险评价结果表征,对评价过程得出结论,作为环保部门或规划部门的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的依据。

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大尺度(流域或更大尺度)生态风险评价多基于EPA的指导方针。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RNL)研究组对美国田纳西州克林奇河流域进行了生态风险研究,评价了化学有毒物质对流域中特殊种群的影响,虽然没有开展综合生态风险评价,但此项研究说明流域和大尺度风险研究是可能的。

2000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2001年南非也相继公布了各自的生态危险度评定框架。同年,中国张峰论述了生态风险评价的理论和方法[9]

2007年,中国张路等以有机氯农药和多环芳烃为主要目标化合物,分析了疏浚湖区底泥中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蓄积规律和对生态的潜在风险。

生态风险评价经历了30 多年的发展,评价范围已经扩展到景观和区域尺度,评价内容也更加全面。多风险因子(化学污染、生态事件、人类活动等)、多风险受体、多评价端点成为大尺度风险评价的一个特点。评价过程中注重对复杂生态系统特征的了解,并且将其贯穿于区域生态风险评价的各个环节。景观、区域尺度的风险评价模型框架已经建立。用于大尺度评价的数学方法也已经建立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