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202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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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评价中,欧盟的技术准则采用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化学品试验指南》提供的方法,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实施。1982年,OECD 颁布了化学物品管理法,提出一整套毒理实验指南、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和化学物投放市场之前申报毒性资料的最低限度,对新化学物实施统一的管理办法。OECD 化学品对健康影响试验指南共有52 项,适用于各种化学品对健康影响的毒理学检测,除皮肤毒性试验、皮肤过敏/腐蚀性试验、皮肤吸收试验、吸入毒性试验、体外3T3 细胞皮肤光毒试验、眼睛刺激试验不适用于食品外,其他36 项试验可用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食品添加剂毒理学评价的一般框架为:对健康影响的评价,不仅考虑一般人群,还应考虑特殊人群,如易感人群、儿童、孕妇、病患者。添加剂的毒理学资料依据其化学特性、目的和使用量、是否是一种新的添加剂或者是已经存在添加剂的再评估而定。此外,尽可能多地收集人群资料”包括职业流行病学资料、志愿者特殊研究和人群暴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