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的

二、目的

法显去印度求法的目的根据《高僧传》的记载是:“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于是遂以弘始元年岁在己亥。与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寻求戒律。”这段记载说得很明白,法显是为求取戒律去印度的。经、律、论为佛家“三藏”,“经”为佛说,“律”也为佛说,“论”为佛弟子的著作。其中,“律”虽居中,但犹如国家大法,佛教谓,释迦牟尼涅槃之后“以戒为师”,也就是说,释迦去世后,只要弟子遵守戒律,佛教照样会存在、发展下去。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大小乘戒律也随之传入中国。但在法显那个时代,传入中国的戒律是不全的。所以法显决心去印度寻求戒律。从这一点来看,法显是一个能洞察关键的高僧。

玄奘去印度求法的目的在文献中亦有记载。《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法师既遍谒众师,备飡其说,详考其文,各擅宗途,验之圣典,亦隐显有异,莫知适从,乃誓游西方,以问所惑,并取《十七地论》、以释众疑,即今之《瑜伽师地论》也。”与此同时他还说:“昔法显、智严亦一时之士,皆能求法,导利群生,岂使高迹无追,清风绝后?大丈夫会当继之。”[1]可见法显还是玄奘去西域求法的榜样。

玄奘要求取的《瑜伽师地论》,又名《十七地论》,相传为古印度弥勒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根本论书。瑜伽师地,指瑜伽师修行所历的境界(十七地),玄奘从印度取回后,译为中文,共100 卷。全书分五部分,其中心内容是论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性质及其所依客观对象对人们根本心识阿赖耶识所假现的现象,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从分析名相有无开始,使人悟入“中道”结束。简言之,此书讲论修行成道,把人生所经的历程,分成17 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思维。值得注意的是,其书卷61《摄抉择分》中关于“佛为出爱王所说经”一节借佛之口,对国王的“过失”“功德”作了大段描述,玄奘后来还把此节单独抽出,取名《王法正理论》,政治意义极为强烈。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在玄奘译《瑜伽师地论》之前,已有北凉昙无谶译本《本地分菩萨地》流传(凉译本名《菩萨地持经》,相当于玄奘译本35—50 卷),虽分量不小,但并不全,玄奘就是因此论不全而去印度的。玄奘翻译此论后,先后两次上表,请求李世民为其写序,遂有《大唐三藏圣教序》问世,此《序》后来成为“一切经”的序,其用心良苦,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