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性与自觉性的统一
印度佛教向中国的传播一直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这一点与世界上的很多宗教的传播具有不同性。在古代历史上,伊斯兰教、基督教的传播很多是以战争的方式进行的,而佛教却是以独有的和平方式来传播的。佛教在印度官方的传播,是在阿育王时期,但也不是通过暴力和战争来实施的,而是向各地派遣高僧作为传播使者。而佛教在向中国的传播中,多数是由佛教内部的高僧来完成的。他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印度本土和西域来内地传法的高僧,一种是内地去印度求法的中国高僧。外来的高僧一般都是为弘法而献身的佛教徒,他们完全处于自愿的一种思想,没有受到外力的强迫。中国内地西去求法的僧人,多数是处于自愿的心思,少数则是受到了国家政权的支持。无论是个人的求法还是具有官方行为的求法,他们都是和平之旅,本着去学习、去求学的态度,而不是通过强制性手段。玄奘的印度求法,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个例之一。他经过万里跋涉,来到印度,每到一处圣迹,他都要瞻礼,几年间游遍了五印度之地,最后在那烂陀寺定居下来潜心研究佛学。17年之后,玄奘返回长安,受到隆重的接待。从他的整个历程来看,其实是一次关于中印两国的文化和平交往之旅,体现了交往的和平性与自觉性的统一特征。
佛教传播之所以体现出来和平性与自觉性,是与佛教自身的特点有很大的关系。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之初就是为了解决人的生老病死问题,因此早期佛教的教义,又被后人称之为生命意义的佛教。佛教一开始就是与政权分离的,所以释迦牟尼宁愿放弃王位而出家,许多后来的王子出家做高僧。佛教的基本教义思想就是向善的,所以统治者对它利用的一面就是用来教化民众,稳定自己的统治秩序,而不是通过战争的手段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自觉性是佛教徒表现出来的一种自我品质。他们从一开始出家,就要具备极大的决心,遵从严格的佛教教义教规,为佛法而献身。佛教组织在发展佛教徒的时候,都是采取劝导、自愿的方法,而不是强迫他们入教。这种思想上的真正皈依佛教,也使得后来的佛教徒为弘扬佛法,可以不怕风险、甚至不惜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