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果

四、成果

这里说的成果即两人从印度取回的佛经。据梁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三记载,法显从印度取回的佛经如下:

《大般泥洹经》六卷,晋义熙十三年十一月一日道场寺译;

《方等般泥洹经》二卷,今阙;

《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已入律录;

《僧祗比丘戒本》一卷,今阙;

《杂阿毗昙心论》十三卷,今阙;

《杂藏经》一卷;

《綖经》,梵文,未译出;

《长阿含经》,梵文,未译出;

《杂阿含经》,梵文,未译出;

《弥沙塞律》,梵文,未译出;

《萨婆多律抄》,梵文,未译出;

《佛游天竺记》一卷。

从上目录来看,法显从印度取回的佛经不多,但其比较重视戒本的葸集,这与其去印度寻求“戒律”的初衷相符。

至于玄奘从印度取回的佛经历代经录多有记载,且大部今存,在此不赘。简而述之,其于贞观十九年(645)春正月回到长安,带回的大乘经224 部,大乘论192 部,上座部经律论15 部,大众部经律论15 部,三弥底部经律论15 部,弥沙塞部经律论22 部,迦叶臂耶部经律论17 部,法密部经律论42 部,说一切有部经律论67 部,因明论36 部,声论13 部,凡520 夹,657 部。此外还有佛像之类,皆安置于弘福寺内。[3]玄奘取回的佛法,很多都已译出。且今多存,其取经译经之于佛教之贡献,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