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传佛典,文化交流

(二)译传佛典,文化交流

玄奘在译传事业上的贡献,已成公论。回国后19年间共译出大小乘经、律、论以及胜论学派的典籍共74 部1335 卷,并著作《大唐西域记》12 卷,翻译《大乘起信论》和《老子》为梵文,介绍于印度。就其翻译的质量和数量而言,其卷帙之浩繁,译笔之精美,译风之严谨,远远超越他的前代各位译经大师。玄奘提出的“五不翻”的原则,使其佛典的翻译区别于旧译,其主译的一切经论而成为了新译。真谛所译传的法相唯识宗,曾因经论不全,无法使其获得发展,构建成为宗派;现则因为玄奘所译经典的完整,法相唯识宗的创立因此由可能成为了现实。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正如近代梁启超所言:“今日之中国欲自强,第一策,当以译书为第一事”。这句话,有助于使我们了解玄奘的译经事业,其意义并不仅仅局限在文化交流方面。它还存有着玄奘学术追求的深意,即在创立法相唯识宗的基础上,依据法相唯识宗进行判教,融合大小乘的冲突,调解有、空两宗的矛盾,以重建中国佛教思想体系。这说明,玄奘的译经事业中还包涵着一种哲学上的求真精神。他之所以要西行求法,是出于他对于已有经典及其教义的怀疑,因此,他是以佛经之翻译,借以见佛教义学之全,从而求其真。他受自戒贤而翻译的《瑜伽师地论》,即是玄奘为求佛教义学之真,解除已有思想困惑的学术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