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子之六义

(一)种子之六义

《成唯识论》提出了种子六义理论,也就是种子成立的六个条件,这标志着种子学说走向了严密和完善,下面就对种子六义分别加以介绍。故本论卷二说:

然种子义略有六种:

(1)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2]这是说种子是有生灭变化的。种子即生即灭,这种生灭变化说明种子不是恒常不变的,是有为法。种子的这种变化是在第八识的开合相续变化中完成的。

(2)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3]这是说种子是一种潜在的力量,只能通过现行推知。种子与现行是不即不离的关系。种子是因,是一种潜在的力量;现行是果,是由种子待缘转化而来。只有通过现行才能够推知种子。

(3)恒随转:“谓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4]此义是说种子一旦产生就会连续不断,直至达到佛果。种子这种连续不断的特性决定了它只能依第八识为体。因为前七识是转识,没有连续不间断的功能,第八识是本识,是开合变化、相续不断的,所以种子只能含藏于第八识,作为本识的相分存在,当达到涅槃果位以后,有漏种子就会断灭,证得真如。

(4)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5]此义是说有什么样的因就生什么样的果,善种子生善果,恶种子生恶果,果的性质是由种子决定的。这就在根本上否定了“一因生多果”大梵天等之说,也为因果报应提供了理论根据。

(5)待众缘:“谓此要待自相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6]此义是种子要产生现行必须要待四缘和合才能实现的,唯识学的种子不是抽象的因果关系。四缘为因缘、增上缘、所缘缘和等无间缘。增上缘对种子生成现行有促进作用,但不是其直接的原因;等无间缘是保证现行连续性的缘。所以说种子要生起现行是待众缘和合才能实现的。

(6)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7]种子这一义是说色法种子只能生色法现行,心法种子只能引生心法现行,各各现行有各自的种子。种子内包含了整个宇宙的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精神现象的现行熏习精神现象的种子,物质现象的现行熏习物质现象的种子;精神现象的种子生精神现象的现行,物质现象的种子生物质现象的现行;各各种子与各各现行之间是不能混淆的。

由此可知,阿赖耶识具有含藏种子的功能,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现行即为万法世界,种子即为万法世界的潜在力量。因此,万法世界和万法世界的潜在力量都含藏于本识中,可以说,种子在阿赖耶识变现万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