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的几点启示
1.构建制度体系,规范合作程序
桂林旅游学院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得益于该校在校企合作机构的设置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初步保证了良好的校企合作环境和秩序。但是要建立起长期有效、连续稳定的校企合作旅游人才培养模式,则需要国家从宏观层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切实地建立起完整、系统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松散的校企合作机制,强化企业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中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最终促进校企合作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进行。
2.确定准入标准,建立准入机制
该校合作的企业在数量上持续增长,在质量上稳步提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根据旅游专业人才需求及特点遴选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进行合作;然后依据培训师资的频次和质量、派驻企业的指导老师的反馈信息、学生岗位适应能力的绩效及学生毕业后在合作企业的就业率等制定评价体系,按照考评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最后根据考评结果对合作企业优胜劣汰,建立动态准入机制。当然,这要求旅游院校在人才市场上要形成品牌效应,占据一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
3.合理分配利益,共同承担风险
该校的合作企业须参与学校规划、校园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实训及学生就业等整个环节;学校则要安排专门的老师监管在企业实习的学生,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对学生的合理诉求与企业、学校及时协调沟通,保证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的利益。同时,学校发挥人力资源和专业理论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培训员工;企业利用实训场所和岗位实操方面的优势,与学校共同培养“双师双能型”师资,双方最终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理性应对潜在风险和危机。
【注释】
[1]熊敬锘,复旦大学旅游学系博士研究生,桂林旅游学院讲师。本文得到2015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资助项目“基于旅游专业群理念的实训基地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与实践”(GXGXJG2015A018)和桂林旅游学院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基于旅游专业群理念的实训基地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与实践”(JG15A01)的资助,特致以谢意。感谢周其厚教授对本文的指导。
[2]周艳琼:《校企合作模式下旅游人才培养机制探究》,《广西教育》2013年第3期。
[3]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3年中国旅游职业教育年度报告》,旅游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173—185页。
[4]汪安:《浅谈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老区建设》2011年第8期。
[5]张培茵、王玉:《旅游高等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