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议

(二)建议

当下酒店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各大酒店企业飞速扩张,校企双方如何更好地合作才能保证理想目标的实现并在未来立于不败之地,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将校企合作制度化

校企合作包含了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利益,针对合作时因沟通不当而极易造成纠纷的情况以及国内酒店管理专业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的现状,建议政府部门加强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保护,规范各自行为,并参与制定指导方针、原则以及具体的操作规则,例如对开展良好合作、提供教育资源的企业予以鼓励或税收优惠,或通过社会保险规避合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使相关法律法规对校企双方具有约束力和驱动力。

2.学校与企业多层次紧密对接

针对校企合作中双方因诉求不同而产生矛盾激化的现象,建议学校和企业加强紧密对接,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可以充分考虑酒店行业的现实情况及发展趋势,形成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专业布局,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进入企业挂职锻炼,了解企业的现实问题,由此可以针对性地对实际难题进行专业调整及设计优化。同时,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与职责,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校企合作作为引进基础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模式,全面开放资源,并针对性、适应性、满足性地提供机会,更好地履行职能,使三方多赢。

3.确立学生主体地位

在校企合作中,学生是一种待开发的可持续性人力资源,毫无疑问地占有主体地位,在学校中,教育应向实践倾斜,培养学生最为关键的能力;在实习时,酒店应与学生多沟通,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帮助他们的工作生活;在入职工作时,提供给学生足够的平台和资源,使学生对岗位充分认可,为酒店行业更好地奉献。

【注释】

[1]阮霄辰,上海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2014级本科生;邹光勇,上海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得到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基于核心能力的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DDA150209)的资助。

[2]毛新伟:《基于校企合作模式的地方高校酒店管理专业建设探析》,《创新教育》2016年第4期。

[3]戴斌:《旅游经济转型升级进化中的市场主体论》,《旅游科学》2014年第6期。

[4]付斌:《高职酒店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辽宁高职学报》2010年第5期。

[5]刘伏英:《“洛桑模式”对我国高校酒店管理专业教学的启示》,《中国高教研究》2005年第8期。

[6]袁媛:《中国旅游人培养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论文,2013年。

[7]申思:《“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可行性探索——以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为例》,《旅游论坛》2011年第6期。

[8]刘学英:《校企合作视角下的酒店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

[9]吴莹、唐大桂:《高职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优化探索》,《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3年第5期。

[10]李文芳、陈荣坤、陈樱、付建丽:《校企深度合作动力机制构建研究——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高职教育研究》2011年第1期。

[11]宋佳佳:《浅谈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多元化校企合作模式》,《职业教育》2011年第5期。

[12]蒲姝:《基于我国高校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应用研究》,《教改纵横》2008年第11期。

[13]陈鹭洁:《酒店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思考》,《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14]吴必虎:《美国大学中的旅游研究——旅游研究向名牌大学的渗透》,《旅游学刊》2001年第5期。

[15]谢玲:《中职学校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

[16]左崇良、胡刚:《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院校治理》2016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