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导员制

三、导员制

一种形式是该项措施由学院团总支组织实施,本着“教”与“管”并用、“学”与“听”并行的原则,旨在帮助低年级同学学习方法及学习习惯等方面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每个进入合作企业实训基地的同学都有一个固定的“导员”关注,跟踪和辅导他(她)的各方面成长,并与家长的定期沟通。“导员”必须都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心理学的培训。

另一种形式是该项措施由合作企业的骨干组织实施,本着“培养人,留住人”的原则,因为合作企业担任“导员”的兼职教师不再是单纯的教师,同时又是旅游企业的业务骨干,学生也不再是单纯的学生,同时又是旅游企业的员工或者准员工,根据行业新手、熟手、技术能手的旅游企业员工职业发展规律,梯次引导、培养他们,最终实现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为旅游企业的发展储备了必要的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