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越跨境旅游共生发展
加强中越跨境旅游共生发展,需要从旅游通关共惠、旅游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共建、品牌形象共塑、客源市场共拓和发展利益共享等方面多管齐下,各个突破。
1.旅游通关共惠
旅游通关共惠即开设无障碍旅游通道。无障碍旅游即中越双方在跨境旅游合作区中,通过协商、磋商等方式达成共识,给予对方旅游通关便利化待遇;无障碍旅游通道则是跨境旅游合作区内,中越双方给予对方旅游通关便利化的通关通道。无障碍旅游通道建设分两步进行:一是先在跨境旅游合作区内实行中越快捷签证/便利签证,缩短签证办理审批程序,简化出入境手续,如越南对从我国广西东兴、凭祥等口岸出境到越南旅游的游客实行入境落地签证,而对于越南来华旅游签证则由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开辟专门窗口予以“专证专办”,同时在通关过程中双方共同商议简化游客、车辆出入境手续;二是在跨境合作区内尝试相互对等免签的通关便利化操作,中越双方商议决定对方哪些城市的居民可以免签入境游或双方定期实行互免政策,以促进中越旅游互动。无障碍旅游通道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边境口岸设施,营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口岸通关环境,推行便捷通关、联网报关、网上支付、担保放行等措施,提高通关效率,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30]。
2.旅游资源共享
旅游资源共享即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通过搭配旅游产品、衔接旅游线路等整合旅游资源的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优势叠加互补,避免两国因为国界限制浪费边境地区优质旅游资源。由中越双方政府主导、中越跨境旅游协调发展委员会组织两国旅行社、景区等相关旅游企业参与其中,共同商讨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线路设计等问题。在旅游产品类型上,如我国旅行社开发越南跨国风情体验产品,而越南旅行社相应推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探秘游;突破简单的观光旅游形式,开发如商务旅游、会展旅游、休闲旅游、养生旅游等不同类型的深度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上,不再以通关口岸为起止点,而是将旅游线路扩展、延伸到两个国家,相应延长旅游活动的时间,或是以一条线路多次完成的方式进行深度游。
3.基础设施共建
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基础设施共建主要是从交通、酒店、餐饮、购物、自驾车营地等方面进行。交通是核心,陆路主要是依托“一带一路”机遇,双方合作修筑跨境高铁,推进中越高铁旅游发展;改善公路路况,加固路基、优化路面,完善道路交通指示牌和导览系统。海路方面,利用广西与越南衔接的海域便利条件开通游轮旅游服务,丰富旅游形式。航空方面,站与站之间无缝衔接,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其他中转点无缝衔接,方便游客出行。通过陆路、海路、航空的三者通航实现中越跨境旅游交通立体化通航。
酒店建设方面,引入国际高星级品牌,科学预测游客数量,进行酒店客房规模规划,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在酒店经营管理、酒店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在餐饮建设方面,参照国际化标准进行餐饮设施建设,增加餐饮品种,保障餐饮品质,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在购物建设方面,中越合力建设越南几大旅游目的地的购物商店,保障购物店规模及产品种类、数量,科学布局商品。
4.品牌形象共塑
旅游业发达国家开发旅游的成功经验是塑造整体旅游形象,将整体而非若干单个景点作为旅游吸引力因素来推动市场。旅游者到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活动,最关心的是旅游吸引物、旅游线路(产品)的安排和旅游接待服务,而不是旅游地的行政隶属关系。要使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树立与维持旅游地在旅游者心目中的良好整体形象是关键[31]。中越两国打破国界限制,通过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经市场运作进行产品视觉形象、宣传口号的设计,将两国旅游产品形象统一于同一受消费者青睐的品牌,两国以同一旅游形象参与竞争,提升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整体形象和旅游吸引力。
打造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品牌,即通过塑造“边关探秘”等品牌提升其整体吸引力。通过先打造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德天—板约瀑布、东兴口岸、河内等几大旅游目的地品牌,形成品牌景点,进而联结旅游热点景区发展合作区的跨境旅游线路,最后通过热门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带动两国跨境旅游全面发展,形成品牌区域。
5.客源市场共拓
中越两国海陆接壤,文化一脉,旅游线路相通,建成跨境旅游合作区后,可以通过共同开发客源市场促进中越旅游大发展。开拓客源市场进行一系列的宣传营销活动在所难免,其中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当前我国旅游逆差不断增大的趋势也促使我国旅游业必须面向海外市场进行有效的宣传营销,通过跨境旅游合作区与越南一道联合开拓境外旅游市场比我国单独进行旅游宣传更具吸引力。两国协商统一市场定位、明确目标市场,共用旅游品牌形象,联合建设旅游营销团队,合力拓展旅游营销渠道,降低交易成本,将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旅游内部竞争转换成与其他区域的旅游外部竞争,扩大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发展空间。
6.发展利益共享
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必然涉及利益问题的探讨,利益分配方案的合适与否影响甚至决定了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成败。探讨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利益分享,笔者认为可以从利益分成、利益磋商、利益补偿等几个方面突破。利益分成,即对于能够明确评估双方贡献大小的收益情况下,采取“多投入多收益”的分配原则,用双方各自贡献占总贡献的比率分成收益。利益分成分配是利益共享的核心分配方式,中越双方须通过书面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其分配比重等相关问题。利益磋商是对利益分成分配方式的补充,即在通过利益分成分配出现矛盾时,采取利益磋商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中越两国经济、社会、旅游等各方面发展均不平衡,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的现象是必然的,利益磋商方式的存在尤为必要。利益补偿是利益分成和利益磋商的后援力量,借鉴生态补偿机制的方法,旅游获益较大的国家补偿资源贡献较大的国家。
利益分配协调是一项烦琐而艰巨的工程,单纯依靠政府进行有一定难度,较为稳妥的方式是中越双方分别成立投资公司,通过投资公司代表双方解决利益分享问题。
【注释】
[1]刘民坤,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蒋丽玲,广西大学商学院2014级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陈湘漪,广西大学商学院2013级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东盟博览会社会影响的测量模型与形成机制研究”(71363008)和广西哲学社科项目“科技创新驱动广西服务业转变发展方式研究”(11CJY034)的部分研究成果。
[2]明庆忠、白廷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基本设想》,《旅游学刊》1997年第6期。
[3]郑辽吉、于天福:《朝鲜与中韩旅游合作研究》,《理论界》2007年第7期。
[4]董琦:《图们江流域边境旅游合作区开发研究》,延边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第57页。
[5]袁珈玲:《构建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浅探》,《东南亚纵横》2014年第4期。
[6]同上。
[7]李爽:《区域旅游合作共赢性博弈机制探讨》,《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477期。
[8]宋子千:《也论区域旅游合作的动力机制——兼与靳诚等同志商榷》,《旅游学刊》2008年第2期。
[9]刘春艳:《宁镇扬区域旅游合作的可能性及机制分析》,东南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第43页。
[10]吴国琴:《中部地区旅游合作的动力机制和开发战略》,《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11]李晓:《基于Internet的青烟威区域旅游合作研究》,青岛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2页。
[12]张安民等:《空间分离型旅游主体区旅游合作动力机制研究——以开封市和杭州市为例》,《旅游论坛》2009年第4期。
[13]陈佳平:《区域旅游合作的动力机制研究》,《特区经济》2010年第12期。
[14]刘民坤、刘响明:《桂港旅游合作的动力机制与路径研究》,《林业经济》2014年第6期。
[15]李贺:《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的海南区域旅游合作研究》,海南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第3页。
[16]喻学才:《苏锡常都市圈区域文化与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东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17]胡平:《整合:长三角旅游的“共赢”之路》,《城市管理》2003年第4期。
[18]张航:《开创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新局面》,《人民论坛》2005年第10期。
[19]耿海玉:《完善合作机制,实现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中国工程咨询》2007第85期。
[20]陈建新、曾志军:《构建“梅赣龙”客家旅游圈 融入“泛珠三角”旅游新体系》,《中国旅游报》2004年第7期。
[21]陈玲:《“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策略研究》,《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25期。
[22]龙良富:《“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动力与机制研究》,《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1年第3期。
[23]王小兰:《博弈视角:乡村旅游区域内合作路径探析》,《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2期。
[24]王晶:《新形势下发展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旅游合作路径探讨》,《西伯利亚研究》2012年第3期。陈实、李树民、邓敏、张琳琳:《基于价值链分析的西部旅游产业区域合作路径研究》,《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陈实:《国际合作背景下的西部地区区域旅游合作模式与路径研究》,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第5页。
[25]王会战、李树民、陈实、温秀:《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国内研究述评》,《旅游科学》2015年第2期。常白云:《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旅游企业区域合作路径探析》,《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白翠玲、苗泽华、杨建朝:《基于帕累托最优的京津冀旅游企业合作路径选择》,《商业研究》2008年第10期。
[26]温秀:《区域旅游合作主体行为与合作路径研究》,西北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第4页。
[27]凌常荣、魏辉:《CAFTA背景下广西旅游合作路径探讨》,《人民论坛》2011年第17期。
[28]钟智全:《新形势下广西与东盟旅游合作路径探析》,《东南亚纵横》2015年第3期。
[29]魏翔、相刚:《旅游金融的未来之路》,《经营与管理》2008年第3期。
[30]钟智全:《新形势下广西与东盟旅游合作路径探析》,《东南亚纵横》2015年第3期。
[31]韩芳、帕尔哈提·艾孜木:《基于共生理论的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动力机制研究——以南疆五地州旅游资源整合为例》,《新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