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及其签署要求】

第二十五条 【有限 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及其签署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条款注释

《公司法》第25条共两款,分别规定了有限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和签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