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81条、《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在法律地位上,《公司法》所说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属于对应于股东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在组成上,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只能设置一名,而不能设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执行董事。(https://www.daowen.com)